“即便你这么说,这个案子也要破啊……你在现场有没有看到甚么奇特的东西啊,比如皮屑啊、指纹啊……”王林别扭道。他如何就没想到先去现场呢?估计是因为这一次的尸身、咳咳、受害人不在案发明场的干系?
“你觉得我是法医兼法政啊,你没看现场汇集证据的陈述书吗?实在应当是你在现场批示的,但是因为在现场没有看到你,以是我勉强忙你做了一回带领。”李慕白俄然笑眯眯道,“这个是陈述,实在和我的推理未几,只要阿谁血足迹,其他的甚么可疑的东西也没有……实在这也普通,明天凌晨下了一场雨,能够留下一个恍惚的足迹就不错了。”
“杀侦察?为何要杀侦察?如果是要杀侦察,那么林牧不是侦察啊,他只是一个博士生。”刘燕飞无法道。真不晓得这一名为何能够出来重案组,重案组的组长有这么一个部下必然是超等头疼吧?不过如许的程度都能进重案组,也是励志人生的典范啊,那句话叫甚么来着――年青,没有不成能。
当然分歧适逻辑!刘燕飞感觉这一次的案子有些毒手了。如果说凶手是个粗心粗心的,那么李慕白的推理就是公道的,血足迹就是凶手不谨慎留下的,林牧没死也是凶手粗心了;如果凶手是个松散的用心想要挑衅的杀手,那么血足迹就是用心留下的,证据也很充分,那就是除了这个血足迹其他的甚么线索都没有留下,不过,如许就没有体例解释林牧没死的事情了……
“不会啦,实在也没说甚么关头的,我和受害人是同窗,并且干系一向不错。林牧、也就是受害人他都离开伤害了,但是嗓子遭到了伤害没体例很流利的说话,他刚才跟我说话只是断断续续的说了几个字罢了。”刘燕飞说道。
另有一个疑点,那就是――既然要挑衅那么留下一具尸身才合适逻辑,为何会留下重伤的人呢?莫非说凶手另有人道,以是不杀人?
刘燕飞不这么以为……既然凶手那么粗心那么大的一个足迹都没有留意,并且还仓促的不在乎林牧死了没就跑掉了,如何能够没有更多的线索?更首要的是,凶手踩到了林牧的血液留下了一个血足迹,但是为何只留下了一个血足迹?按事理来讲应当是一串血足迹才对啊,总不成能是凶手在留下一个血足迹以后发明本身的鞋子沾了血以后就将鞋底给擦洁净了,但是没有理睬最后留下的阿谁血足迹?这是甚么逻辑?最大的能够就是凶手是个谨慎的惯犯,留下血足迹是为了挑衅!没错,消弭统统的陈迹但是唯独留下一个血足迹,这不是挑衅是甚么?但是,这是为了挑衅谁呢?
“杀……侦察?”王林摸摸下巴,说道,“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莫非不是指的是凶手要杀侦察吗?”
一个凶手,到底多么不谨慎,才会连本身杀的人死没死都能没发明啊?更何况林牧还是过后本身拨打的救护车电话,这么说当时林牧是完整复苏的,连濒危都不算吧?
“我还想着不过是一起歹意伤人案件为何让我过来,本来是王林警官你卖力这个案子啊……胡涂差人碰到半吊子的侦察,你们俩能够破案就奇特了。”又是一个熟人,倚在门框上装高人的阿谁家伙不就是李慕白?
“我问你说了甚么,你就直接说就行了……”王林不耐烦道。
不成能,那一刀干脆利落,遵循普通环境林牧早该死了。就算当时林牧没死,凶手失误了,那么补上一刀不就行了?莫非用心留下血足迹挑衅的凶手会连受害人死没死都没有检察清楚就走了?这合适逻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