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路途,我都只能作为半个承担存在,一是文不可,二是武也不会,碰到豺狼豺狼或者山匪劫徒,大抵也只能在内心暗中替他打气,我只是感觉我一个弱不由风的女子,由他带着,总不至于被践踏糟蹋,总归比被虏走当个压寨夫人,或许是小妾沦为性奴要好过些。
“去哪儿?”他蓦地问道,那双闭上的眼已展开,暴露那如夜的瞳孔。
出门前,他拿了张人皮面具靠近我细心替我贴好,凑着他,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松香味和血腥味,松香味平淡,血腥味浓烈,二者稠浊,有种悲壮的气味。这是一个属于浴血而活的恶魔,随时走在灭亡边沿的恶魔。他弄好后,从怀里取出一颗药丸子:“吃下它。”
身边一名小个头的小弟上前指着我,朝大男人挤眉弄眼,“大王,那妞儿不错。”
他送我来到这后便丢下我一小我不知去往了那边,以他的武功,想必是通过别的手腕出了城门,想到体内的那颗药丸,为了性命着想,我跟着长长的步队一步步往城门挪去。
他也总能不负我所望,就如同此次,从竹林深处窜出来的几个山贼范儿的蒙面人横穿了出来,此中站在面前有着大哥范儿的大汉,裹在玄色面布下的嘴唇爬动:“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他收剑,冷睨了我一眼,我便跟了上前,从赶路至此不离不弃,从未超越三步之远,仿佛同性间的吸引力,纯物理学吸引力,而非情素。我内心暗笑,真是无需多言的默契。我问他:“你老是带着这面具吗?”
“姐,你如果怕黑,我就做你的光,那里黑我就照亮你。”
铁皮冰箱果然是妙手腕,可见得我现在顶着一张奇陋非常的脸,净化了这荆州城内大好风景,连色魔都不敢恭维。
走了一段路程,他带着我离开了通衢,往那一望无边的山林小道走去。
我从不晓得这句打油诗竟能相沿至今,就比如在我先前阿谁年代照个相非得还叉开剪刀手一样——风趣俗气。
中间传来了碎碎的嬉笑声:“长得真丑。”
9000/300=30,如果我计算才气还没减退,这个等式是应当建立的,这赏格银两的差额,貌似鲜明说了然我的代价还不如一名杀手高,并且是远远不如。
我见机的没有再开口问他有关面具的事,因为我还不想死。
……
剑柄从剑鞘中弹反击打在了山大王肥硕的下巴,只见山大王如一朵轻飘飘的云,悠悠飘到了几步开外,他痛苦地摸着下巴,又摸摸屁股:“哎哟,谁,谁敢用石头砸本大王!”
我尽量往矮灌木的处所走去,对于田野求生的知识我多少体味一些,只因为与孟非商定过,要周游天下。孟非是我的弟弟,一个已经变成了童话里星空上最亮的那颗星,一个这世上我独一在乎却离我而去的人。
重新顶上叶缝中漏下的逐步温和的阳光看,天气已渐晚,山林比白日里喧闹,从鸟叫声转为虫鸣,矮灌木丛里偶尔会收回窸窸窣窣的声响,夜里显得格外惶惑。一滴水滴到了我的额上,顺着脸颊绕到了枯燥的嘴唇边,才感遭到有些口干舌燥。我吃力卷着舌头舔了舔两瓣唇,发觉那点水分不敷蒸发。
好走,灰太狼。
那么那颗药的感化,无疑是制约着我的行动。他那双如墨的眼看着我,我只好点头,他正欲走,被怅惘的我拉住:“我不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