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花点点头,“这虫子在你体内也呆了一段时候了吧?百毒金蚕蛊毒是天下奇毒,要死你早就死了多少回了,不会拖到现在还生龙活虎地在我跟我发言的。这百毒金蚕蛊目下只能面对两种挑选,一是抵挡到底自爆精神元神与你的肉身同归于尽;二是被你体内的庚金神雷细胞完整顺服,今后成为暗藏冬眠在你体内的一条小蛔虫供你差遣为你所用。”
“除非甚么?”
残花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我的脖子,“小漠老弟,你诚恳跟我讲,你脖子这儿小时候是不是被雷劈过?”
这时,只见东北方向人声鼎沸,间隔我右手边一百五十米远的一处地摊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很多人,到底是甚么人摆的摊子人气这么火爆?
那些白头老鹰在空中展翅后翼展都能延展到二三米长,并且浑身扑腾悦动着金黄色的火焰,当真刺眼灼人奇特壮观。
我放眼望去,固然隔得很远,还是清楚能瞥见阿谁被围得水泄不通的小摊的上空正回旋飞舞着七八只浑身冒着火光的白头老鹰。
“我看它还没那么脑残,呆在你的体内通过巨噬细胞的庇护日夜接收你的聪明和营养,假以光阴,完整能够加快它的退化和演变,何乐而不为呢?只是小弟你并非妖族或者鬼类,百毒金蚕蛊蛊虫固然能被你体内的庚金神雷细胞顺服,却一定会百分百依从你的调剂批示,除非……”
“我对修仙没甚么大兴趣,残花大哥的意义是,我底子不消再理睬体内的这个吭人害命的小破虫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