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以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阿谁败家子如许定名?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觉得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甚么事。
还作诗讽刺?我倒要看看谁讽刺谁,打游诗从风格上确切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浅显易懂,朗朗上口。
完了,沈临风完了,本日以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传播开来。
董辉想着,蓦地眼睛一亮,另有机遇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一向在重视这二人的王康,天然也是发觉到他们的窜改,顿时感觉惊奇非常。
“绝世而独立,”
未几时,从那入口处便走出一道曼妙身影,不成否定,这位谢女人足矣称得上是人间美人。
王康作为理科生的文青病又犯了,顺嘴便呢喃了出来,只是他的声音极低,哪怕是紧挨着他的周青,也听不完整。
统统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谢女人怔怔回想着,目光也天然的落在王康的身上,这一幕也落在了下方来宾的眼中。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董辉的面色也是丢脸之极,真的就如许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到当时他只会收到更多的恋慕,谁还会记得那首打游诗?
王康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目光中冷意多过于炽热,这个女人对他的挖苦,他但是健忘不了……
现在笑话我,等会让你们都恋慕我,沈临风傲然想到。
沈临风对着董辉点了点头,就这么定了,随即他便一扫颓势,又回归自傲萧洒模样。
随即这个败家便做出一件好笑的事来,他竟筹办破钞万金想买下本身的初夜权。
如此夸姣的诗句怎会是一个败家子所作?谢女人有些想不通了,莫非是他从别处抄来的?可之前也未听过世上传播此句啊。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他但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配角,也好不到那里去。
万金!可真是豪啊!当真无愧败家之名,如果平常女子只怕会是承诺了,而她倒是不屑一顾,反而出口挖苦几句。
并且以本身的才学,拔得头筹是很有能够的,到时获得谢女人喜爱,说不定还能与之共度良宵,成绩一番绝美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