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如何说呢,如果不是乱蓬蓬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好好洗个澡打扮的话,去好莱坞拍电影不成题目。
“因为,我不会用他们的生命去冒险,他们都有家庭,得好好活着。”
阿瑞斯,战神阿瑞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
起码,那孤傲而冰冷的眼神,是谁也比不了的。
固然,那是神话故事。
沉吟了一会儿,郑飞谛视着他的眼睛,当真道:“圆桌骑士的后嗣,应当获得每小我的尊敬。”
“够了!”足足赚了一半的差价,办事生难以粉饰狂喜,去酒橱翻找一番,拿出一瓶红葡萄酒,道:“这是法兰西的特产,拉菲古堡的红酒,这酒很娇贵,喝的时候手不能打仗杯壁,那样会影响口感......”
【PS:骑士军团老迈阿瑞斯,本书第一粉狮“桃花庵下桃花仙”的龙套,各位想要龙套的话和我说哈~凌晨1点多另有一更,困就先睡哦,身材要紧】
因为此人的存在,氛围有些奥妙,内里喝彩喧闹不止,内里确切冷冷僻清,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谁都不说话,谁都不感觉难堪。
来到隔板后,只要一小我坐在桌前喝酒,桌上有两盘盐焗豌豆,一小碟兔肉,已经快被吃光。
那人本能地顺从着,点头道:“不,我不要。”
而这眼神却让郑飞感觉似曾了解,杀手、雇佣兵,等等等等。
沉默后,那人的目光终究放软了下来,眼神中透暴露一丝幽怨,用手抓起片火腿塞到嘴里,细细品完咽下,呼出一口气,道:“我叫阿瑞斯。”
“说的轻易,固然在里斯本起码有上千名圆桌骑士的后嗣,但葡萄牙王室明令制止私家武装,更何况,我们哪有钱买战马和军刀,莫非要拿扁担去丢人现眼么?”
阿瑞斯努努嘴,仰起脖子翻转酒杯倒了倒,几滴酒顺着杯壁缓缓流进嘴里。
他扣了两下吧台,对办事生说:“把你这里最好的酒给我拿一瓶。”
郑飞肉痛地喝完最后一口拉菲,为甚么肉痛,因为这是他的最爱,就着火腿给喝了,特么的甚么味都没品出来。
“唔,它的代价可不便宜。”
“呵,你是想用心热诚我么?因为我没钱,你对劲了么?”他忿忿道,手指捏得咯咯响。
“好名字。”他笑道。
“那如果,我手里有永久之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