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阿谀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不可!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分开。
并且以本身的才学,拔得头筹是很有能够的,到时获得谢女人喜爱,说不定还能与之共度良宵,成绩一番绝美嘉话。
沈临风越想越感觉可行!对,就是如许,他来此的目标,也是为了谢女人,如果连其面都没见,就灰溜溜的走了,这不是随了那败家子的愿?
万金!可真是豪啊!当真无愧败家之名,如果平常女子只怕会是承诺了,而她倒是不屑一顾,反而出口挖苦几句。
“绝世而独立,”
这两人的脸皮真是比城墙拐角还厚啊,这还不分开?还是说他们又酝酿了新的诡计?王康暗自想着。
“一顾倾人城,”
好诗,好词!谢女人感慨,她的目光顺声落在了王康身上,颦蹙着柳眉,如何会是他?
《送沈临风》?这首打游诗的名字竟然被阿谁败家子如许定名?
“对啊!”听了此话沈临风也是刹时心头一亮,这确切是个不错的反击机遇。
董辉的面色也是丢脸之极,真的就如许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董辉的眼睛越说越亮,“到时我们便可大做文章,让那败家子无地之容!”
如何谢女人一出场便看向了王康?有几人目露妒忌的看着王康,能被谢女人多看一眼,可不是普通人能达到的……
完了,沈临风完了,本日以后,这首打游诗定是会传播开来。
…………
听着周边的群情,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朴,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他但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配角,也好不到那里去。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景象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随即这个败家便做出一件好笑的事来,他竟筹办破钞万金想买下本身的初夜权。
还作诗讽刺?我倒要看看谁讽刺谁,打游诗从风格上确切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浅显易懂,朗朗上口。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过分暴虐,把他直接搞懵逼了,现在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甚么反击!
倒是现在远在二楼的谢女人倒是美眸蓦地一亮,轻声反复呢喃着,“宁不知倾城与倾国?才子难再得!”
“再顾倾人国,”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并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调侃,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