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杯酒下肚,我开端跟怪老头唠嗑起来,怪老头只说他姓杜,这间赶尸堆栈杜家世代运营着,传闻最早要追溯到明清期间去了。
湘西这一带满是山林,山重着山,地形非常庞大,这也给赶尸人供应了很好的庇护前提。
我翻了翻白眼,这桌酒菜在我们这里的镇上,顶天也就五六十块,这怪老头坑了我两倍,还真是杀人都不带血的。不过看在有酒有肉的份上,我也不跟他计算了,赶了一宿夜路肚子正饿得慌,当下也不客气,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滋的一声,一盏油灯亮了起来,怪老头呈现在一个柜台前面,他的面前放着一盏款式很老的油灯,微小的亮光映照着黑洞洞的眼眶,实在是有些吓人。
刚开端我还是有点惊骇,大早晨的,领着一具死尸在荒郊田野赶路,换做怯懦的人,只怕已经尿裤子了。
“叔,住店多少钱?”我摸了摸衣兜。
怪老头笑眯眯地“望着”我:“如何样,一百块的至尊享用,千值万值吧?”
“哎,爷,不是说要打折的吗?”怪老头一下子收走一百块,我肉痛的要命。
我撇撇嘴,这个斗笠真丢脸,能不能不戴?
陈秀才伸手弹了一下我的脑袋瓜子,骂咧道:“你傻不傻,这是给死尸戴的!”
真神!
衣兜里揣上一沓黄纸,右手摇摆着引尸铃,尖着嗓子,喊了声:“阴人上路,阳人躲避!”,然后带着方翠翠的尸身走出王家院子。
现在内里社会找事情也挺难的,并且民气叵测,世道险恶,倒不如跟这些死尸为伴,深居简出,倒也乐得清闲安闲。
遵循陈秀才的说法,这是一间老字号的赶尸堆栈。
堆栈内里黑灯瞎火的,一点亮光都没有,方才走进堆栈,门口的那块大黑布就放了下来,更是显得伸手不见五指。
我环顾四周,堆栈并不算大,中间摆放着几张清一色的黑漆小方桌。
“喂,小子,出去吧,天快亮了!”怪老头号召我进店。
我清了清嗓子,把陈秀才的名号搬了出来:“晓得水洼村的陈秀才不?我是他的门徒!是他叫我来堆栈落脚的,还说你要给我打折!”
我换上粗布麻衣,这是赶尸人的标准打扮。
“一百多块吧!”我摸出皱巴巴的一张白叟头。
“赶尸人?”那人游移了一下,冷冷说道:“赶尸这门行当,可不是甚么人都无能的,挣死人钱,只怕没命花啊!”
怪老头的厨艺还是不错的,特别是那碟笋干腊肉,真是充满村落野味。
实在扔黄纸也是门技术活,每次不能扔得太多,也不能扔得太少,归正必然要估摸着路途,不能死尸还没有到站,但黄纸却早已经扔完了,那就千万要不得。
我惊惧地发明,面前此人竟然没有眼球,只剩下两个浮泛洞的眼窝子,凸起下去,黑咕隆咚的,相称骇人。
实在这个怪老头不说“看”这个字还好点,他一说“看”我就感觉浑身发毛,他都没有眸子子,如何看?
我领着方翠翠的尸身,趁着夜色,穿村而过,进入富强的山林内里。
黑漆的木板门吱呀呀向两旁开启,门后站着一道削瘦的人影,就跟鬼怪似的,天气又是麻麻亮,吓了我一大跳。
陈秀才拿出一顶事前筹办好的斗笠,斗笠核心是一圈玄色的纱布。
走了一两个时候今后,我便垂垂风俗了,另有一搭没一搭的找女尸唠嗑,女尸天然是不成能答复我的,只要我一小我在自说自话,排解路途的孤单,看来我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料。
老头干枯的手指在我的手腕位置不断地摸来摸去,摸得我鸡皮疙瘩哗啦啦往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