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事,大蜜斯?”
小镇被金黄的稻田团团围住,仿佛是大海中的一叶孤舟。田里的农夫正忙着收割入冬前的最后一波晚稻,既没有闲暇,也没有兴趣去存眷那些来交常常的行人,不管他们,或者说,它们的身份是多么的显赫。
“啊,那边啊!是为了帮灵梦取茶吗?”
“来我家吧!”蕾米莉亚举起手说道。
实际上,即便是在此人类村庄当中,也是居住着很多的非人生物的。那些长着角、尾巴或者翅膀的“人”们,就这么光亮正大地穿过人群,三两成群地踱进酒坊饭店里,吃喝玩乐、醉生梦死。更有甚者,干脆在村庄里开起了店,仿佛筹算耐久定居于此。而这里的人类,则早已习觉得常,在与妖怪擦肩而过期,乃至都不会多看一眼。
“两千五百文,不能再多了。”当铺老板摇着头说道,“腕表这类东西我也不是第一次见了,绝对不值三千文的。”
“好嘞!”
“咲夜,买给我!”
“是的。”
“这是真的,纳兰先生。”咲夜从速解释道,“固然没有人为,但是我们这儿包吃住,有很多妖精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来的。”
“没有啊!”蕾米莉亚咬掉了最后一口苹果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答道,“之前向来都是想要甚么东西直接去拿便能够了。现在的话,归正财务都交给咲夜来管了,我也不晓得花了多少钱。”
一起走下来,独一一个对于这类人与妖敦睦相处的状况感到惊奇的,也就只要纳兰暝了。毕竟,在外界,别说共处了,光是血族和狼人的存在被人类社会晓得,厥结果对于两边来讲都是灾害性的。
“好了你不消再说了。”纳兰暝打断了她,“我大抵能猜到都产生过甚么了。”
纳兰暝回想起几百年前,当人们认识到他是吸血鬼时,要么落荒而逃,要么搏命一战,没有第三种挑选。而到了当代,世人干脆回绝承认他的存在,这反而让他轻松多了。
(二)
“省省吧!”他摆了摆手,道,“我有个能换到现钱的体例,你们跟我来。”
“呃,这个嘛......”咲夜有些难堪,不知如何开口。
“是的,毕竟我是女仆长嘛!”
“喂,看到了吗?”
“当然,吸血鬼在这的处境有那么一点点的......”咲夜用余光瞥了瞥本身的主子,蕾米莉亚·斯卡雷特,说道“奥妙......”
纳兰暝可不感觉这个小鬼能靠本身的本领赚来金子,除非......
那是一家典当行,从门口的招牌上就能看出这一点。纳兰暝一进门,就径直走到了柜台前,摘下胳膊上的腕表,“啪”地一下按在桌上,对着那一脸惊奇的老板说道:
“我猜大抵在这个处所....”纳兰暝又拐过了一个路口,眯着眼睛环顾四周,“啊,就是这里!”
全民公敌并不好当,即便是吸血鬼,也不必然能接受得住这类压力。
总而言之,这家伙绝对没少干好事,并且还对此毫无自发,也难怪这里的原住民会如此顾忌她。
纳兰暝盯着那老者的眼睛,而对方也涓滴没有要让步的意义,二者就这么对峙着,相互磨练着对方的耐烦。
据他所知,蕾米莉亚所说的“闹腾”,翻译过来就是“死了很多人”,而她所说的“参议”,大抵就是“打得昏入夜地、血肉横飞”的意义。至于对抗阳光的对策,估计是某种能让吸血鬼以外的生物全数垮台的邪术,比如直接把天空遮起来之类的。
“倒也不算太辛苦,妖精们玩皮归玩皮,管得严一点的话还是会乖乖干活的。并且她们人数浩繁,一人干一点,总无能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