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吾山的红鼠大王,不过一个六千年的魔物,饶是以悍匪之气闻名。在血魔跟前还是没甚么上风的。而俩魔的缘分,说来也怪。四百年前,淮阴听闻钩吾山的盗匪用魔血酿的酒别有一番滋味。便巴巴地赶去了。可巧遇着红鼠大王带领弟兄们掳掠过路的魔物商队,淮阴也被当作商队的。给抢了。
钩吾山之主,抑或是巴蛇白棱,才是终究的目标。
淮阴瞧她是个样貌丑恶的女人,眯缝了眼儿道:“贪饮,想一尝血酒佳酿的妙味儿。”
“千霁,来,这颗葡萄甜。”
“媚儿,来,张嘴,哟~~”
血魔淮阴瞧着俩人儿秀恩爱,微汗:“明丽,你们……不是要去庇护红鼠……吗?”如果常日,他指不定如何嘲弄调侃呢,但是打从晓得耳鼠便是红鼠大王后,他就如何都放松不下来了。
俩人儿手牵动手,化成两道白光,钻进了叮虫上方的那团雾气中。下一瞬,雾气画面里头,便多了俩人儿。他们还是手牵动手,甜甜美蜜的模样,脱手却半点儿不草率。三下五除二,将缠住耳鼠的毒烟咒踹散了七七八八。
到底是数万年的酒友。对她这点子体味还是有的。九明丽莞尔一笑,勾了勾食指,让他凑得更近些。淮阴从速往前挪近了,甚而撩开长发。将耳朵恭恭敬敬地送到她唇边。
“急个甚?”九明丽嚼了一口紫葡萄,舔了舔唇边流溢而出的鲜美汁液,笑道,“我们的打算是有疏漏的,倘若耳鼠回过神来发觉有人跟踪,岂不是前功尽弃?”
说罢,九明丽握住淮阴的手腕,将叮虫交到他掌心。
(未完待续。)
风千霁回望着她,灿然一笑。
“你放心,我们就算再想要你体内的仙灵,也不会来硬的,更不会伤害你的性命。”九明丽笑道,“可某些人就不必然了……”
“好说!”红鼠大王豪放一笑,叮咛弟兄们将他带回山上,预备了一顿血酒佳酿接待。淮阴喝得很足,直在山头呆了三日才拜别。
耳鼠遵循同白棱之约。一向守在阿秘身边做眼线。要让耳鼠分开魔都,需得想个别例,激她拜别才成。淮阴在墙根儿的那番话,虽是早有筹办,却还是说得忒急,疏漏很多。倘若耳鼠对淮阴的“美意”存上一点点思疑,只怕要前功尽弃。此时岂可再白白地扒拉畴昔。没的露馅儿呢?
前头淮阴总嘲弄明丽与千霁,现在被明丽反调了一戏,实在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事理。
耳鼠侧身遁藏,施咒击溃几团。可刚打散一团,又冒出来一团,跟雨后春笋似的,如何也毁灭不完。
彼时红鼠大王将一跟鼠尾鞭子缠住他的脖颈子,高低瞄了瞄:“兄弟,你不是商队的,做甚么要与商队为伍?”
耳鼠正劈面,无数茶青色的气团正疾走而来,狠狠地打击着它。
九明丽摊开掌心,闪出一只跳蚤大小的虫子来。此乃“叮虫”,惯常爱好寄身于鼠类魔物身上,吸食血肉和魔气,同尘寰吸食牛血的牛虻差未几。她在耳鼠的头发里丢了一只叮虫,施了术法。只要耳鼠那头出了甚么状况,她这头的叮虫便会啪啪跳起来。
淮阴并不是个色胚子,更何况红鼠大王的边幅,间隔“美女”差了十万八千里。可他一瞧见她豪放地大笑、畅快地喝酒、雷厉流行地打劫的模样儿,就感觉欢乐。厥后他也曾去钩吾山,获得的倒是山头易主,红鼠大王已魂飞魄散的动静。
“噫,有环境!”
耳鼠咬了咬牙,狠道:“这是我的事!”
她看向风千霁,灿然一笑。
摸清耳鼠的秘闻,不过是近两日的事儿,期间九明丽没少同耳鼠谈天儿,却始终得不到它的信赖。在耳鼠神经紧绷,乃至有敌对情感之时,进入双魂之躯是件极其伤害之事。如果灵魂园子里的双魂一起立起来掐入侵者,结果不堪假想。就在世人一筹莫展之时,九明丽发觉到了耳鼠体内另一魂的实在身份,再那么一揣摩,又掺杂些风千霁的调查,肯定阿秘并非它心头最首要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