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嗒,倒了一个。
“刀都架脖子上了,还磨叽个甚?凡人啊,凡人!”
九明丽起家,拂袖欲走,忽而衣裙被人死死一拽,是个死缠烂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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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明丽把俩人骸骨拼拼集凑,构成个骷髅架子来,再“化骨成媚”一番。应了叔子钰的要求,没再化成他的人形,而是取了如锦的模样化出了皮肉。他年纪小,性子又软,倒真有几分女人家家的滋味儿。他复活成活,胜利地活出个绝色才子的好模样。偶然候瞧着如锦,甚而会健忘这副重生的皮郛里,住的是个小少年的魂。
不过……
“一支舞,”风千霁像个小娃娃似的,拽着她的衣裙,嘻笑着道,“这是筹马。”
“我在抓捕途中,命人杀了你。如果你未曾返来,此事永久不会被世人晓得,我的太子之位,也将永葆安定。你说,我为何要悔怨?”
“磨叽一会子,方显得出真情啊,真情!”
说来也巧,彼时回籍探亲的如锦被一群山贼劫财又劫色,逃窜时一个不留意也摔下绝壁,骨肉也让野狗给啃了。若问为何老是摔绝壁,唔,估摸着那条野狗是作者的亲戚,讨了个面子,饱餐几顿人肉罢。
俄然,暴风高文,地动山摇,溪水因这震惊泛动出细细缕缕无休无止的波纹。草地鼓起,仿佛被地下涌出的甚么东西硬撑起来,倏忽间便撑破了一道一米宽,十米长的大口儿。
够放肆!她喜好。
叔子钰攥紧了刀柄,定了决计:“三哥,再见!”
话音未落,左手的酒壶却不见了踪迹。
九明丽打了个酒嗝儿,顺手把酒壶往背面一丢,适值砸在一个被定住的丫环脑袋上。
风千霁瞅动手里剩下的半杯酒,傻了眼,敢恋人家才不是怕喝醉,嫌他吝啬才是真的。他讪讪的笑了,半掀了斗笠上的紫纱,浅饮杯中酒,竟活生生地把半杯薄酒,喝出了文雅安闲的味道来。
“岐国的江山?呵……我想要甚么,那玩意儿便逃不去我的手掌心。”风千霁嗤笑一声,似是野心勃勃、运筹帷幄,腔调当中又好似有那么几分轻视与不齿。可惜他面上的神情被紫纱挡着,看不逼真。
“不赌便罢!”
溪水已将那俩人的衣裳全然浸湿,风一过,便是一阵抖索。
“来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