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斗鸾 > 第四十八章 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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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昭容与柳玦的婚约已经鼓吹得满都城皆知,那封婚书上的笔迹也被证明与“沈儒平”的笔迹不异,即便沈家父女辩白那是沈昭容写的,成果也没甚么辨别。总之,有物证,也有人证(章家人)能够证明,他们在放逐期间与人定下了婚约。对方是出身世家的旁支后辈,这门婚事在当时能够说是沈家攀附了,并且又在定下婚约后接管了对方的帮助和顾问,即便在规复身份后,与对方好好筹议了才消弭婚约,也免不了要落得个过桥抽板、不取信义的坏名声,更何况是骗走了人家的财帛逃脱?

而在应天府尹向柳玦扣问事情细节的过程中,杜氏杀人一案的委曲也都被公之于众。世人不但晓得沈儒平因为帮手藏尸,曾经被判入大牢,也晓得沈昭容在柳家给人做过伴当,并且还企图勾引柳家嫡子,却阴差阳错地勾上了人家远道而来的侄儿。杜氏杀宫氏,传闻是因为柳家看中了宫氏的女儿,也就是章家的二女人,正筹算议亲,沈昭容在柳家人面前诽谤章家二女人的名声,才引来宫氏寻他家倒霉,导致了命案的产生;而杜氏杀李沈氏与李云飞母子,也是因为李云飞与沈昭容本有婚约,因担忧事情透露后,会导致柳玦与女儿的婚事生变,才生出灭口之心。

李云翘苦笑了下:“放心,不会叫你们难堪的!”她指了指呆坐在侧的柳玦:“我传闻他兄弟就在你们府上住着,就把他带来了,请他兄弟把人带归去吧!”

李云翘恨恨隧道:“还打甚么官司?!上头发了话,让应天府草草结案,叫我看在外祖父母的份上,部下包涵!我倒是想包涵呢,可我母亲的仇又有谁能报?!若不是为了沈家父女,那杜氏又怎会杀我母亲与哥哥?!现在我满门皆亡,要看外祖父母的脸面,那谁又顾得了我亲祖父母的脸面?!”

沈儒平这回是真的不想听下去了,直接站起家来:“你再抱怨也是于事无补的,就如许算了吧。再闹下去,你的名声就真的没法挽救了。万一故乡的族人听到了风声,前来逼着我将你送去家庙,或是直接叫你他杀以证明净,你又该如何是好?我只剩下你一个骨肉,你莫非还叫我再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不成?!”

天子要立后了,这是大明建国以来,第一次有在位的君王迎娶皇后,大婚典礼天然不能草率。不过,因为建文末年,国库与内库都有了大幅亏空,加上建文“逃脱”时,又曾放火烧宫,皇宫有多处宫室被焚毁,新君至今还只能在大殿侧面的一处宫院起居,未能搬入他曾祖父、祖父们做天子时曾居住过的宫室,而要停止大婚典礼,天然不能在侧宫姑息。哪怕是天子再三说,天下初定,不该过分糜费,宗人府、礼部与宫内二十四衙门也不成能承诺只办一个简朴的婚礼的。因而,颠末朝上朝下多日参议,朝臣们才勉强与天子达成了和谈,决定将典礼的范围减小,但法度不改。婚期就定在十月中旬。

不过,皇后的人选无人抉剔,不代表事情就顺利处理了。既然正宫的出身崇高,那后宫总要添几个出身略差些的人吧?天子年纪也不小了,总不能只守着一个正宫娘娘。因而,在与年青的小天子以及老辣的燕王还价还价了三天后,朝臣们又博得了一场胜利——有两家闺秀将会在天子大婚后的第三天入宫,成为妃嫔,此中一名是先帝老臣张家的孙女,另一名则是临国公府石家的庶女。

综上所言,沈家女人已经不但仅是因为生母的罪过而被人思疑教养有题目了,她本身就是个操行不正的人!如果说先前传言中她与皇上曾经有过婚约,那她与李家嫡子的婚约又是如何回事?!谁家女儿会同时许给三家人?她还要不要脸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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