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一职,始设于明朝,最后是明成祖调派京中官员,以巡行安抚为名,督察各布政使司官员政事。但进入明朝成化、弘治年间,本来的明朝处所体制权职分离,行政效力低下,因而明廷再次派出京官,以“巡抚”之名总览处所要事,久而久之,巡抚一职也就垂垂在处所上牢固了下来。只是明朝巡抚普通还是被视为京官,并且巡抚之地与布政使司(也就是普通意义上的省)也不尽不异,乃至很多巡抚所辖之地也不算大,是以终明一代,巡抚权力终是有限。
“皇上去旧立新,第一个能想到臣,臣已是不堪感激。”阮元听着嘉庆所言,仿佛也有些为之所动,但还是禁止了下来,持续问道:“只是臣不管年纪资格,都自发尚浅,就算去做了封疆大吏,只怕也难以服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