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狐仙养成记 > 第四十二章 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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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不是唐逍么?唐逍,你傻呆甚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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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唐逍起早去西城图书馆。

天之涯,地之角,厚交半寥落

唐逍眯眼看着面前的女孩,一语不发,心机倒是庞大之极。

独一可惜的是唐逍对正气的应用现在并不体味,空有一座宝山,他不晓得应用的法门,也是无用的。

晚风拂柳笛声残,落日山外山

唐逍观赏面前这一幅作品,明显这是黄自元的经心之作,唐逍几次揣摩当中,贯穿很多。之前他有很多迷惑的处所,现在垂垂的明朗了,一时心中真是荡漾彭湃,非常的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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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凝神的状况下,他泥丸宫当中的紫气完整变更,泥丸宫当中紫气翻滚,他的脑筋变得极其的灵敏矫捷。

马平学了儒学以后,整小我脱胎换骨,从悲观到主动,从心胸鬼胎到立品正统,如许的进步功绩全在唐逍的教养。

要晓得唐逍有这一份自傲申明他的进步非常的大了,因为上一次水墨斋要卖他的作品,他较着自感觉差了层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卖字不丢人,但是作品不值得那些钱,唐逍倒是千万不会拿出来出售的,但是明天,唐逍感受本身真的有信心了,明天的展会真是不虚此行呢!

俄然唐逍惊呼一声:“这是……天呐!”

中午时分,唐逍走出了展厅才发明本身真的饿了,刚才看展会实在过于投入,不管是精力还是体力实在耗损都非常的大。

出了展厅,唐逍没有找到马平,他取脱手机筹办打电话,才发明马平有短信留言,说是公司有急事要措置,他先归去一趟,下午再过来。

……

他现在很等候明天的展会,因为书法之道是他所爱,别的他最早尝试应用正气便是通过书法,那一次应用非常的胜利。在他想来,如果本身的书法能够更加的精进,然后在融入儒道正气,必定更加气势不凡,说不定将来另有机遇自成一家。

不错,面前的女孩就是和他曾经相恋了八年的前女友,名字叫王小丹,他和王小丹分离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多月了,说句内心话,唐逍这两个多月心中并没有完整放心这件事。

这个时候展厅中午临时封闭,展厅内里的走廊上堆积了很多人。

换句话说就是他没有可读之书帖,现在他看到这一帖《正气歌》,这不恰是合适他读的书帖么?

他感到一刹时本身的书法便精进了很多,之前他的书法只能算是登堂入室的话,现在唐逍感觉本身的作品应当能勉强下台面了,起码比当代的某些青年书法家,唐逍自感觉没有弱的能够了。

唐逍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一副展品,这副展品是一副长卷书法作品,并且是楷书作品,楷书的开首三个字《正气歌》。

唐逍只好本身去找餐厅用饭,草草吃完饭,填饱了肚子,唐逍又迫不及待的回到了图书馆第十八楼。

一个清脆的女声迷惑的响起,女孩罩着一件浅灰色的小西装,下身穿戴宽筒裤,整小我看上去非常精干,不管是气质还是面庞,皆都合适临港这座都会对“白骨精”的要求。

如果说这类说法很极度,换个说法也能够了解,倘若以阳刚苍劲的字去表述“杨柳岸晨风残月”的意境,那必定显得不伦不类。相反,倘若以花梢富丽的笔法来誊写《正气歌》那定然也没法做到字与意合。

唐逍内心巨震,欢畅得几近要忍不停止舞足蹈。

“嗯?这是弘一大师手书真迹《送别》?”唐逍耸峙在一件藏品前面,当真细心的赏识大师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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