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豪杰出少年啊,林枫兄弟,别来无恙啊。”那狼王笑了笑,说了几句场面话。
用食指和拇指夹住枪弹,那枪弹很小,但此时在灯光晖映下非常刺眼,现场鸦雀无声。
用手一抹,林枫手中多了一颗枪弹,恰是狼王打出的那颗枪弹。
见两人攻来,林枫站在原地,身材微蹲,一对拳头也是握紧,很较着,林枫是想以一人之力硬抗两人咯。
“砰……”狼王手中的枪响了,他用行动奉告了林枫他敢不敢。
可不是嘛,连枪弹都能夹住,手枪有个屁用啊?
土枪土枪,就是本土出产的枪嘛。
没有理睬世人,林枫又把手枪的枪口对准狼王,问道:“还是不敢?”那语气,还非常懒惰。
说着,林枫举起手来,用食指和拇指做了个“手枪”的外型,说道:“我们来比比,一人开一枪,看是谁先倒下,如何样?”
回过神以后,世人也晓得是被林枫耍了,用手比比就说是手枪,你当我们三岁小孩啊?
没尽力就把我们两大金刚打成如许,那要尽力了,结果不就……
想来也是,如果你儿子被人弄进了派出所,而你手中又有一点权力的话,你应当会调查一下是甚么人干的,这是人之常情,林枫早就考虑到狼帮的调查了。
这些当然都是无谓的行动,林枫就算是站着不动枪弹也能跑到他手中去,但不是为了粉饰魔戒的存在吗?林枫只好再次装着用手抓枪弹了。
再就是,以林枫现在颠末“忌讳之泉”淬炼过的身材,也就是比两人强上一些罢了,而不是甚么人。
对此林枫很对劲,对着一脸板滞的狼王说道:“你是第一个敢对我开枪的人。”脸上无悲无喜,装逼装得很投入。
至于只是两个淡淡的足迹而不是两个坑的启事很简朴,这不是拍电影,不需求如许的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