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被总裁‘制造’出来的,你只不过是一个总裁花经心机和款项制造出来的一个‘人造人’。哦,不,精确的说,是一个‘人造半兽人’。”
“‘玛雅’,‘妈呀’!他们如何给本身取了个这么不着调的名字?”
“哦,本来是如许。”长官如有所思地拥戴道。“那这么说来,我是玛雅人的后代了?”
现在驾驶着全部兵器的装甲车,奔驰在一望无边的荒漠当中,雷达迟迟没有为他们指引出一个明白的方位――看来司机的那辆越野车还真是神通泛博,竟连军用雷达都搜刮不到它的任何信号。
内华达是他的故乡,那片巨型山脉尼雅天然再熟谙不过。
他曾成心偶然地向尼雅探听过,因为来自美国的这个小伙子对美洲的五十六个印第安种族全都了如指掌。
“我们就是一群死力埋没本身身影的怪人。”
这句话又令尼雅一时哑口无言了。
四十一岁的他,一向是单身,从出世到现在。
早在司机赶回孤儿院之前,长官就已通过长途监控体系得知了“小狼灵”们叛逃的动静。令他肝火中烧的是,阿谁蠢到家了的司机竟然就因为惊骇总裁的非难,而没在第一时候把这个凶信传达给总部。
这话令尼雅不寒而栗,特别是长官当时的口气,竟然是那么的自鸣对劲,仿佛他干的是甚么了不起的豪举一样。
“这又是为甚么?”
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缘,这从他的五官就不丢脸出:又长又扁的头颅,通天的鹰勾鼻,玄色的杏仁眼,肤色固然乌黑,又会泛出一种金属感极强的红铜色。
而他们的长官无疑就是最怪的那一个。
所谓的总部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机构,总裁建立的跨国财团和长官统领的特种军队都只是此中的一个构成部分,并且远不是最首要的。
“是甚么?”
“你别做梦了,那小子既然是‘狼灵’,就永久没有逃脱的能够!”
“那可真带劲儿!想我头半辈子杀过的人,如果拧下了脑袋,垒一垒的话,差未几也有一座山了。”
“没错儿,他们更偏疼将战俘或捐躯的头骨垒得像山一样高,他们的神庙和石碑上也刻满了这些玩意儿!”
这也是尼雅为何放弃大学毕业后的高薪事情,单身一人跑到中国来当特种兵的启事之一。并且还是一个没有正规体例,更不被任何国度和机构承认的“奥妙军队”。
“以是他才被起名叫‘楚凡’吧。”尼雅不由自主地接着想下去,“可他究竟‘冒犯’了甚么呢?要被如许对待!”
“作为职业杀手,你干的很多蠢事都可觉得本身找杀,而此中最蠢的一样是甚么,你晓得嘛?”
长官给这支军队起了个很高雅的名字,叫“潜影”。可尼雅总感觉,叫“藏影”或许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