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之至尊仙帝 > 第二百二十四章 何方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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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的乱世,即为凡人的季世。

人间代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

昔日状元郎,本日庄稼汉,大汉不得不带着乡妇老婆,登山渡水逃到这偏僻的小镇。

国破家亡的状元郎,取了一个大字不识的黄脸婆,心胸戴德与疾愤的过着每一天。

庄稼汉不再看她,目光浮泛的望着火线模糊可见的小镇。

“寒哥哥,寒哥哥,你身上汗味真大,黏糊糊的好脏呀!”

妇人却瘪着嘴,眼睛望着魔头路过的远处,指着那边说道:“孬汉,妖怪这么坏,可那边另有两个小娃子咧,俺要去救那俩孩子!”

最后,一名魔修与一名妖修,成为最后的敌手。

空中的魔头路过,咧嘴一笑,大手一挥,卷出一道魔气。

就在这时,天空蓦地一黑。

魔头穷追不舍。

青色的光团中有着一道小人儿,惟妙惟肖的娃娃脸上,写着衰老的惶恐。

他以县令之职,勤政爱民,体恤百姓痛苦。

少年背后背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在蹬着脚丫,藕臂像风中的柳条枝丫乱摆。

为了真正长天生仙,不老不死,修仙者的欲念被无穷放大。

背后的小女孩则一脸笑嘻嘻,在灰衣少年身上乱摸。

林海树木尽数折断,就像野狗滚过松草地,留下一片狼籍的陈迹。

神仙驾临宋国,从某山脉中挖出一宝贝,引来四方仙动。

小镇瘠薄,泥土不沃,物产不丰。

千万年。

魔气将牛羊的气血尽数吸走。

年逾四十的庄稼汉,一边仰天怨叹,一边用脏兮兮的袖子,擦着老婆额上的汗。

她的劲力比半吊子的庄稼汉还要大,让庄稼汉差点跌了一架。

“快跑,那是神仙中最为罪过的妖魔,妖怪以常报酬食,魔头以凡人血肉来修炼,都是丧芥蒂狂的妖怪!快跑!”

冗长的光阴,如白马过隙,转眼即逝。

为争夺那件宝贝,肆无顾忌的大打脱手,殃及无数公众。

妇人满腹牢骚,叨叨不断。

只见那魔头与元婴飞过的空中,将要颠末的方向,火线路上有一个灰衣少年。

有寿元大限的修仙者,不时候刻感遭到生命的流逝。

“桀桀桀!御风城的风黎老怪,你的元婴逃不掉的,乖乖的停下来,让本座祭炼你的元婴,打击那化神期的魔道境地吧!”

在偏僻的星域,呈现了一颗湛蓝色的星球。

一对佳耦背着承担,一脸怠倦,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走在惨不忍睹的烂泥路上。

庄稼汉内心一凉,昂首望天。

众天骄们的光芒,闪烁了这个天下。

嘭嘭嘭~

妇人低着头走路,不说话,就像犯了错的小孩。

特别是这些神仙,并非真正长生不死的真仙。

“要俺说,恁滴个没用的孬货,如果有本领,也去当神仙,像三叔家大阿姨的老舅爷的兄弟家的姨孙的闺女的县老爷家的教书先生客岁入的私塾孩童,就有一个特短长的娃,传闻脑袋里长着萝卜那么大的灵根,吸气的本领忒短长,恁的吸一口气,能让周边的人吸不到气,透不过气来,小脸儿红得像猴屁股,准要憋死的模样。”

泥泞的小道上。

灰衣少年手上还拖着一大块的铁疙瘩。

百里江山沦为焦土,尸殍满地。

祁连山脉下,有一个小镇。

树林、农田、泥泞巷子,另有路边的茅草屋舍。

“唉,这世道,天火遮空,灾害连连,天上神仙打斗,地上凡人遭殃,这类乱世甚么时候是个头啊。”

就是这么一个浅显的小镇。

圣界出世了无数生灵。

庄稼汉曾是状元郎,在中原十三古国之一的宋国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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