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实施扶养任务时,需求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力。
第十一条因勒迫结婚的,受勒迫的一方能够向婚姻登记构造或群众法院要求撤消该婚姻。受勒迫的一方撤消婚姻的要求,该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不法限定人身自在的当事人要求撤消婚姻的,该当自规复人身自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一)重婚的;
(三)遗言或赠与条约中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后代有扶养教诲的任务;后代对父母有扶养扶助的任务。
第六条结婚春秋,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后代享有与婚生后代划一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风险和轻视。
(四)担当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第七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制止结婚:
(五)其他该当归共同统统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庇护和教诲未成年后代的权力和任务。在未成年后代对国度、个人或别人形成侵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任务的任务。
第二十二便条女能够随父姓,能够随母姓。
(二)一方因身材遭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糊口补助费等用度;
第十七条伉俪在婚姻干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伉俪共同统统:
(二)得了医学上以为不该当结婚的疾病。
(一)人为、奖金;
伉俪对婚姻干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商定,对两边具有束缚力。
后代不实施扶养任务时,无劳动才气的或糊口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后代付给扶养费的权力。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两边完整志愿,不准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与。
第十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二章结婚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制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动。
制止重婚。制止有妃耦者与别人同居。制止家庭暴力。制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抛弃。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四条伉俪有相互担当遗产的权力。
父母和后代有相互担当遗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