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她就是糊口在这里的,阿谁时候她是嫣儿,她有一只很听话的小花狗,名字叫欢欢,欢欢是她在路边捡到的一只流浪狗,她对它很好,在萧若水没有来天熙孤儿院之前,它是她最好的朋友,厥后萧若水来了,她就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她喜好叫他若水哥哥,喜好像跟屁虫一样跟在他的前面,喜好缠着他,喜好跟他玩捉迷藏,那左肩膀上的胡蝶疤痕也就是那么来的。
“少隐,你为甚么就是不肯信赖我,是不是我的左肩膀上必然要有一个胡蝶疤痕,你才肯信赖我是嫣儿!”凌嫣冰俄然将鞋子脱了下来,走到了树下,试着想要往树上爬,“好,我这就上去,从上面摔下来,给你一个胡蝶疤痕,让你信赖我是嫣儿!”
她不由蹲下身来,有些迷惑不解:“这是甚么?宝藏吗?”
这个时候玄兮兮推开门走了出去,来到了凌嫣冰的面前,摸索着问:“嫣冰,如何样?天少隐他情愿信赖你的话吗?”
“这,如何会如许!”玄兮兮长叹了一口气。
“兮兮,你不要怪你本身了,或许这就是命,当初你也没有逼我,是我本身决定要做祛疤手术,健忘萧若水的。”凌嫣冰赶紧握住了玄兮兮的手,她晓得她自责,但谁也没有想到会产生那样的事情,当初又如何会想到她一向很讨厌的人竟然就会是她一向在找寻的萧若水。
“我本来就是嫣儿!”凌嫣冰抬头看着天少隐,决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