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着我干吗啊,仿佛我真会吃人的眸子一样。我的发卡是刚买的,跟敏姐一块买的,不信待会你们问她。”
我叫李来成,伴计们都叫我大成。我从小性子就很爱玩闹,是以身边的朋友很多。我一向觉得有朋友在,就没有处理不了的事情。因为不是有句好话说得好嘛,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了朋友,就算孤身在外,也能跟在家里一样事事顺心。
“开打趣,我如何能够被吓着?”阿健非常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不过你这故事也太恶心了吧。又是分尸,又是吃眸子的,你就不能搞点不血腥的题材?”
听到阿健的抱怨,四周的人也纷繁点头。巧兰一摊手,表示本身很无辜:“刚才你们可没有设这么多限定啊,我看不算犯规。不过既然要定端方,那就从这会定好了。”
在高中,能出去喝次酒,差未几就算是同窗内里数得着的坏孩子。但是在大学,你就算每天在宿舍喝也没人感觉你是小我物。至于抽烟,那就更不值得一提了。就算聚在宿舍打牌,那也是谁都能够攒一局。不像在高中,能够旷课打牌的就是坏孩子里的典范了。
“你们这些女人,真是费事。不就是讲个故事嘛,有甚么好推三阻四的。”大成站起来,然后对着狂野吼了一嗓子,“吆呴。”
我之前上高中的时候,也算不上一个乖孩子。毕竟那些只会埋头读书的书白痴,如何能够交获得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