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手腕断掉,更不想被狗吃掉。它想吃了我,前提得是它本身不会被我给弄死。
“那么大声干吗,我又没耳聋。”小恭非常不屑的说道,“我可不是害你,只不过是找个替人罢了。你看到的那滩血迹不是歪嘴李,而是我。歪嘴李的尸身所化的血肉,早就被那只恶狗给吞噬洁净了。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跟你一样。不过我没有你的运气好,我吃光了瓶里的药丸。以是化为血水的是我,不是那只狼狗。你够荣幸,但是也够不幸。”
真正想咬你的狗,它是不会叫的,顶多收回阵阵的低吼,这类吼声不是喊出来的,更像是从喉咙内里直接收回来的哭泣声。
为了追逐潮流,我的铃声也设置成了动感实足的摇滚乐。跟着铃声的响起,那只狗歪倾斜斜的站了起来。我被吓了一跳,觉得它会立即再次扑过来。幸亏固然他站起来了,却只是站在原地点头晃脑,并没有真的冲过来。
刚才气够把手刚好伸进狗嘴,实在是太幸运了。这类幸运我可不希冀天体碰到,能赶上一次已经够荣幸了。固然狼狗受了伤,但是如果它再次扑过来,死得十有八九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