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从“书法”角度来讲,铅笔字上不了台面,但是起码速率倒是羊毫拍马也比不上的,没多少工夫,他便已放下笔,然后拿起白纸非常骚包的弹了弹,笑道:“搞定!”
第四阙墨客诉平生聊以**:尘凡万丈,我有酒在怀,有影随身,醒时对明月,醉卧一江春,仿佛也挺不错?
不过他的眼睛,倒是成心偶然的往白河身边的二蜜斯身上飘,当看到她那张绝世无双的俏脸和窈窕的身姿时,眼中便冒出一股又妒又恨的光芒,负在身后的左手也悄悄用力握紧。
“白公子你这笔固然……哈哈,阿谁别致了点,但是与你的字一比,却仿佛有所不敷啊!”
姚公子说着恋慕,却一点恋慕的意义都没有,相反另有点妒忌,又道,“不过白公子,作序这么首要的事,你用这类笔仿佛不太合适吧?”
“我看看?”
谁知就在他才写下第一个字“我”字的时候,人群内就俄然传来了一声压贬抑笑,转头一看,却发明笑了出声之人鲜明是姚公子。
二蜜斯很敏感的发觉到有点不对劲,但是转头看去的时候,却又没发明有甚么不当,只见姚公子负手摇扇,云淡风轻。皱了皱眉,她只觉得本身错觉,便也不睬了。
“很好!”白河笑了起来:“那就去吧,好多脸呢,让你打个过瘾,记得不要手软!”
“那这首诗上的字你可识得全?”白河又问。
白河毫不在乎:“你说这个?”他扬了一动手中的笔,随便道:“此笔名曰晚晴,顾名思义就是我家娘子亲手为我制作的,有甚么题目吗?”说着他对身边的二蜜斯笑了笑。
姚公子笑道:“白公子,你可不要曲解。姚某只是见青莲先生出题,一时心痒,想尝尝本身的程度罢了,并非成心施主。胡写乱画,但愿不会影响白公子你作答。你请自便便可,不必理睬鄙人。”
小萝莉闻言又看了一眼那首诗,这才点头说了一句:“应当不会认错。”
简体字本来就是从繁体字简化而来,二者同出一源,当然有互通之处了,只要弄明白其简化的法则,天然很轻易对得上号。白河那晚写稿时,一边写一边教,她还真的记着了很多。
“这白河……真的是传言中的草包吗?”
就在世人谛视之下,只见白河提笔在纸上写道:我有……
“别听他的!”二蜜斯白了他一眼,细心叮咛道:“记得动手要轻,千万别打疼手了。”
二蜜斯甜甜一笑,感到羞赧之余,又有点小高傲。
只见白公子这笔光秃秃的,连笔尖都没有,那黑黑的是甚么玩意?不会是柴炭吧?啧啧……用柴炭写字,这白公子行事还真是够“不拘一格”的,哈哈……再看向他写下的两个字,嗯,字体算是有力,但是也只能勉强称得上是工致端方,间隔“书法”两个字还不小的间隔。
话音方落,人群中顿时又收回了几声低笑。
“都说这白公子不学无术,现在看来公然不假……”人们都心下暗笑。
不过笑归笑,除了那些想奉迎姚公子的腿毛们以外,却没几小我透暴露来的。
“额……”姚公子笑容一滞。
“另有点印象,少爷。”小萝莉低声道。
二蜜斯说他喜怒不形于色,城府颇深……现在看来,只怕脸皮也不薄啊!不过装逼也得看处所啊,想打老子的脸?就凭你小子还差了点!白河冷冷一笑,便问小萝莉道:“圆儿,那日在家里写稿的时候,我教过你一些简体字的要义,你可还记得?”
小萝莉接着念:“我有一壶酒,无以慰风尘。醉里经幼年,乍醒华产生。沧浪星野阔,月涌浮骚声。最恨鸿翼轻,难渡天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