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来人竟是名女子,罗兰微微一怔。这个年代的行商环境远不如后代那般安然,东奔西跑时不但能够遭受山贼和流民,城镇另有地头蛇和地下权势,以是女性贩子并未几见。
“你是说,它能让一名浅显女子,击倒一名全部武装的大汉?”
“画好了?”夜莺问。
“不,我熟谙的是他女儿,如何,你传闻过这个名字?”
当罗兰走入会客堂时,硝石贩子也刚好被侍卫领进厅内。她脱下身上湿漉漉的大氅和草帽,躬身向王子施礼,“我是来自王都的玛格丽.法曼,向您请安,尊敬的温布顿殿下。
再回过甚来时,夜莺已不见踪迹。
“不,殿下,一名真正的探险家不会因为暴风而陨落。他曾赶上过无数次伤害,终究都胜利生还。现在雷霆大人必然正在某处调集新的探险队,就像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一样。”玛格丽身子微微前倾,“殿下,您晓得他女儿现在的下落吗?”
“坐吧,”王子做了个请的行动,随后在主位坐下,“你不是灰堡人,对吧?”
没想到这个名字刚说出口,对方的眼睛立即瞪得浑圆,“您熟谙雷霆大人?”
远了望去,能够看到赤水河对岸的庄稼地已经抽出新芽,绿油油的麦苗连缀不断,一向向视野绝顶延长。在雨水的洗刷下,这些作物显得极其素净,与灰蒙蒙的河水构成了光鲜对比。
“那我就叨扰了,”玛格丽毫不踌躇地点头道。
“为何这么说?”玛格丽浅笑道。
罗兰也略感不测,他没想到闪电的老爹竟然如此驰名,那些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探险故事,莫非也都是真的?“她就住在我的城堡里。遭受海难后,她一起向西流落到边疆镇,我刚巧收留了她。”
她和闪电一样,有着一头光辉的金,只是头更密更长。年纪大抵三十来岁,或许是因为浅显人的原因,她的眼角和额头都呈现了皱纹。皮肤色彩较深,乍看上去有些粗糙。不过从面孔来看并非是莫金人,倒像是峡湾之民。
“带他们到会客堂,我顿时就到。”罗兰看了眼天气,“再让厨房上一份甜点。”
“殿下,巴罗夫的学徒从王都返来了,他还带来了硝石贩子,现在正在城堡外等待您的访问。”
“你的头色彩,大6王都城非常罕见。据我所知,海峡对岸的群众大多具有一头标致的金,我也熟谙一名来自海那边的……探险家。”
罗兰伸了个懒腰,将手中的鹅羊毫扔入笔筒。
“在峡湾,即便是孩子,也不会等闲说出这个名号,”玛格丽眉头皱了起来,“她有提到她父亲的名字吗?”
没推测,最晚派出去的人反倒第一个带回了好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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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是见多识广,我的故乡的确在峡湾,不过我从那边过来已有十多年了,现在居住在王都,也算半个灰堡人。”她顿了顿,“您刚分开王都不久,说不定我们曾在那里相遇过。能和殿下住在同一座都会,我感到非常幸运。”
按理说,春季应当是个多雨的季候,暖和而潮湿。但在边疆镇,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下雨的次数便屈指可数。还好农田就在河水边,灌溉起来非常便利。现在,一场大雨遣散了氛围中的沉闷,夜莺翻开窗子,让充满泥土芳香的气味涌入室内。
大臣助理的学徒?罗兰想了想,才记起来这回事。攻打长歌要塞时,小镇火药存量所剩无几,他前后派出亲卫前去坠龙岭和赤水城,但愿能获得新的硝石来源。而巴罗夫的学徒则是最晚派出的一名,目标地是王都。毕竟那边甚么商品都有,加上夏季将至,硝石的产量必定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