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义看着泥浆似地河水,昂首望望炽热的骄阳,摇点头:“前几日到聚邑上买粮时,那粮商就有言,今岁已旱旬月,收成怕是难好。ψλλφ 现下看这七里河如此,只怕是……唉!”
店铺的保佣(即店小二)上前,殷勤扣问吃甚么,世人以目视张放。
张放七人各寻几案入坐――汉朝此时还是“分食制”,即每人一桌,而不是后代常见的围成一桌宴饮。
(感激大盟一如既往的支撑,顿)
三水,在辟为匈奴属国之前,是一个县城。眼下行政级别是上去了,但范围仍然是县级。
韩骏嘿了一声:“没现,并非没有。”
当下由渠良带头,一行穿过人群,往城东而去。
顶着骄阳走了大半天,来到一处半干的小河旁,韩义与渠良都认出这是一处叫“七里河”的地点,之以是叫七里河,正因为此地距三水刚好七里。因而让渠良前去刺探――毕竟是匈奴人堆积的处所,内心不托底,余人当场歇息。
在张放所处的时空,匈奴人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绝迹,对于这个汗青上声望赫赫的民族,说不猎奇是假的。既能够瞧瞧匈奴人的模样,又能趁便把事情办了,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渠良带回的动静,令世人大大松了口气,如果兵器不能带进城,可就费事了。
向来只要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之理?连睡个觉都不结壮,恐怕有命闭眼没命睁眼。若非有强大的精力力,极短时候就能弥补精力,估计不消别人脱手,自个早就崩溃了。只是如许拖下去毕竟不是个事,不清算掉这伙逃亡之徒,终究不利的还是本身。
这群人中,去过三水的,只要两人,一个是韩义,一个叫渠良。其他诸人,平生从未走出青溪里周遭三十里。便是韩义与渠良,也有好几年没去过三水了。为防走岔道,张放让渠良先行出,打个前哨,余人远远跟着,一旦有误,当场折返,不致于跑冤枉路。
如果不是确有要事,张放会毫不踌躇回身,从哪来回哪去。目睹韩氏兄弟,乃至青琰眼中都有种跃跃欲试,想投身人群的意义,张放当即按住肚子,大声道:“走了大半天,凌晨那点油水早化了。你们去哪我不管,我只去吃食。”
“四周的城邑?”韩父欲言又止,期呐呐艾道,“西边倒有是一处城邑,距此不过五十里,只是……”
当然,以韩父的见地,不成能说得那样层次清楚。以上内容,是张放按照韩父所说的关头部分,大抵推导出来的。
远远看去,城墙低矮,不过三四米,俱为夯土垒成。城墙上插着各色幡旗,旗下立着头戴赤帻,身着短襦,外罩短皮甲,下着穷裤,绑脚,手持长戈的大汉卫士。夏风吹拂,骄阳高照,那一张张黑红的脸膛,汗珠流淌。
“你们猜,前面会不会有人跟踪我们?”青琰俄然冒出一句话。
“城邑名为三水,乃是匈奴属国。”
……
这一刻,能将韩氏兄弟、青琰与石牛等人从逛街的激烈**中拉返来的,也只要这两个字――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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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放自来临到这个时空起,就一向在陀螺山转悠,这是第一次来到一个能够称之为“城”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