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你莫属:青城之念 > 第64章 愈加喜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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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啸天,我不想做你mm,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从明天开端,我会好好地去喜好你,我也会尽力地争夺,让你喜好上我,给我机遇,让我尽力,让我好好表示,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几秒钟以后,她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只是她把马甲上的帽子扣在了头上,可手里的雨伞却不见了。

他缓缓伸开手指,看动手中被他握得皱皱巴巴的钞票,俄然问道:“为甚么那么冒死地事情?是因为钱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安静地答复:“雨果不是说过,虚度了韶华,芳华就将退色……以是我不想虚度工夫,以是我做任何事都很尽力。”

向羽的汽车停在河晓虞家小区劈面的马路边,他看着她撑着一把裸色的小花伞走出了小区的大门,她明天扎着一条马尾,穿了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天蓝色的匡威活动鞋,上面穿戴一件红色T恤,T恤内里套了一件天蓝色戴帽子的牛仔马甲,看起来就像一个芳华靓丽的大门生。

阿谁乌黑而可骇的夜晚,和她产生海难的阿谁夜晚一样,都在她生射中留下不成消逝的烙印,向啸天也和把她从海中救起的那小我一样,让她此生都难以健忘,只是她不晓得那小我的名字,并且时候也恍惚了他的容颜,但是她模糊记得,她曾说过,她要嫁给他。

她扭开台灯的开关,然后坐了起来,她给皮皮盖了盖被子,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本日记。

她拿起笔,翻开极新的一页,写到:

他闭了闭眼睛,内心充满了纠结,却始终得不出精确的答案。

她左顾右盼、谨慎翼翼地穿过马路,这让向羽非常对劲,因为如果他瞥见的是一幕不管不顾的横冲直撞,那么他每天呆在办公室里,还要为她过马路而提心吊胆,那么他的担忧就又多了一重。

这是位于青都会中间一个名叫“斑斓江山”的初级公寓。

向羽穿戴一套玄色真丝的家居服,站在二十七楼的窗前,他目光冷僻地望着窗外,下雨了,雨点儿不大,但轻柔绵绵、密密麻麻的,但是云层很厚,但不满是铅色的乌云。

他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已经七点十五分了,他走进换衣室筹办换衣服,却俄然想起了明天早晨的那件白衬衫,因而他又从墙壁边的衣架上取下那件衬衫。

河晓虞穿过了马路,却在马路边停了下来,她朝路边一片富强的树丛里张望了一下,然后就走进了那片树丛,向羽迷惑了一下,她要干吗?出来挖野菜吗?还是捡松果?

她立即抓起他的手,然后把两张钞票拍在他手上,并双手合上了他的手指:“那也拿着,凡是都有个万一。”她轻声说,并立即松开了本身的两只手,把它们背在身后。

寻觅他仿佛是她阿谁阶段独一能做的事情。

他换好了衣裳,打好了领带,盯着镜子里的本身看了一会儿,感觉很对劲,才回身朝门口走去。

这些内容在被记录下来以后,她就从未读过,现在细心地读一遍才晓得,本来,在阿谁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就爱上了他。

她细心地记录了她和向啸天在青陀山那晚产生的每一个细节,他给她系领巾,给她穿大衣,搂着她的肩膀在风雪中行走,最后再背着她……

……

同时她也记录了本身当时的环境,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夜整夜地梦见他,并且体重骤减,固然她在日记里调侃,这是最好的减肥体例,但是回想起那段光阴,真的很心伤。

他的心,俄然一阵温软,他的河晓虞,是只仁慈的小河鱼。

这本日记是她到青城今后开端记的,几近每隔三两天会写一篇,第一篇是她刚到青城,哥哥接她时记录的,上面还提到了那辆超等拉风的QQ,以后的第二篇,向啸天就粉墨退场了,只是在她的日记里,他的名字被“神经病”这个外号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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