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给店家一块碎银子,而不是一锭银子,也是秉承着财不成露白的事理。就算是要给,那也得临走的时候再给,阿谁时候就无后顾之忧。毕竟,民气险恶,害人之心不成有,防人之心不成无。有些报酬了财帛,还是会犯下一些作奸不法之事。
店老板对峙不做李半夏这桩买卖,李半夏磨破了嘴皮子,还是被他给关在了门外――
毕竟,有总比没有好。这么块银子,在这里,能做很多的事了。
天已黑了,李半夏已经赶了一天的路,满身都是怠倦,她已不想再走了。
只是现在,她若所想不差,就算她去了下一间堆栈,下两间、三间,哪怕将边城统统的堆栈都去一遍,成果能够都差未几。
“我晓得了,店家,我明儿一早就走。”这位店老板给了她便利,李半夏天然不会让他难堪。
在酒楼里用饭的时候,她老是坐在僻静的一角。少说多听,吃完饭就走,也不惹甚么费事。住店的时候,银子给的老是适中,打赐给小二也是几个铜子儿,她甘愿别人说她吝啬一点儿,也不肯引发那些贼人的重视。
她的双腿都已经在颤抖抖,眼皮都快撑不开了,如果再没有处所歇息,她怕她真的会睡到大街上去。
为了不给本身招致不需求的烦恼,如许做还是有其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