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信赖老爷子说的那句话了,这鹦鹉除了他喂,底子就不吃食。
鹦鹉低头看了芳芳一眼,我真怕它再喊出傻.逼两个字来。
芳芳听到声音,昂首一看,一脸的镇静。
不过藏民是很有聪明的,他们相中了另一种凶悍的植物,精确来讲,是一种猛禽――鹰!
一天、两天、三天,当鹰没法忍耐饥饿和怠倦时,只能放弃傲岸的灵魂,低下崇高的头颅。当鹰低头吃肉时,便是熬成了,这时的猎人也双眼通红,靠近崩溃,这是一场意志力的比拼,对峙到最后的,赢了。
我这才想起,之前芳芳说过,四周街区归天的胡大娘,因为福缘未散,阴魂一向留在阳间,常常给她讲故事听。
猎人逮住鹰后,会在鹰的爪子上,拴上一根铁链,不让它飞走。然后猎人会在鹰的中间,放下水和羊肉,当然,傲岸的鹰,对此不屑一顾,只是不管它如何挣扎,都没法摆脱爪子上的铁链。
不过和驯化数千年的狗分歧,人类汗青上对鹰的驯化,少之又少。何况鹰是一种傲岸的猛禽,天生的空中霸者,让它屈就于人类,的确难上加难。
我真的是服了鹦鹉大爷,我尝试了用小米喂它,还让莉莉出门买来了谷子、葵花籽,可鹦鹉大爷压根就不感兴趣。
成了!
我欣喜若狂,从速把玉箫拿出来,放到鹦鹉大爷的面前。
这只该死的鸟,动手可真狠啊!
我明白了,老畜的宠物,天然都有识灵的本领,人类的话它或许听不明白只能学舌,但却能够和阴魂交换。
“傻.逼!”
在当代的时候,猎人没有枪械等当代东西,普通要借助一些凶悍的植物,帮助本身追捕猎物。
我真想为本身的机警点赞,这个来由天衣无缝,芳芳必定不会思疑的,可就在这时,好死不死的鹦鹉,又开口了。
藏区海拔高,人在上面跑两步还得气喘吁吁,一些常见的猎狗,在藏区就没那么好用了,而我们熟知的藏獒,守家护院不错,追捕猎物行动还是慢了些。
莉莉从速提示我:小强,快关门啊!
我拔腿就往大门冲,幸亏这鹦鹉被老爷子喂的有些肥,飞起来非常的笨拙,我胜利抢在它面前,把门给关上了。
屋子的门开着,它扑腾着翅膀,想要往屋外飞。
“傻.逼!”
谁知鹦鹉从房梁上飞了下来,落在了芳芳的手上。芳芳伸手抚摩着鹦鹉的羽毛,可高兴了。
我忍不住松了口气,这鹦鹉如果丢了,老爷子指不定要如何见怪我呢,如果让他家的大黑狗来咬我可咋办。
这可把我气的不轻,我真想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砸他丫的。
可贵芳芳喜好,要鹦鹉是我的,就送给她了,可惜并不是。我跟芳芳说,叔叔碰到点费事,只要这鹦鹉才帮得上忙,可必须得先喂它点食儿才行。
“是胡奶奶帮我传达的。”
可还没等我说话,鹦鹉冲我翻了个白眼,伸开了嘴。
我老脸一红,从速蹲下身子,把手里的鞋在地上磕了磕:叔叔鞋里进石子儿了。
鹦鹉差点撞在门上,我眼疾手快伸手去抓,谁知它飞的有点高,我手里只多了一根彩色的羽毛。
就在我付诸行动时,屋门开了个缝,芳芳把头伸了出去。
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用饭,困了要睡觉,鹦鹉也是一样的。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饿上这鹦鹉一阵,看它吃不吃!
李娴跟我说:小强哥,你听没传闻过“熬鹰”的典故?
“小强叔叔,这只鹦鹉是送给芳芳的吗?”
“哇!好标致的鹦鹉啊,还是七彩色羽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