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夫回想起一段旧事,他还是人类的时候来过这座都会,不过感受上又有点奥妙,对于血族而言成为吸血鬼才是平生的开端,那人类期间的寓所是否能够称之为故里呢?
他们进了一家餐馆,伊夫和雷德都懵了。
固然很新奇,但是……伊夫不感觉这能处理他需求血液的题目。
……
他不甘心肠在署名卡上咬下牙印,这是平生最差的一次撕咬体验了。
“这座都会。”伊夫靠在护栏前,了望着湖面,心潮彭湃,仿佛某种压抑着的感情在昂首了,夜风卷起思路,畴昔和将来都丢失在超出时空的镜子里,他缓缓道来,“百年之前,我想我是在这里居住过。”
这时候办事员端上来一个大碗,富兰克林从速保举着:“尝尝看!你必然会长生难忘的!”
“是啊,你这身豹纹会让任何人都把持不住的。”伊夫笑言着。
“我们还是去楼下的阛阓买新衣服吧。”伊夫发起着。
雷德吞咽下一口气,从他的经向来看,这些人都是货真价实的人类,他们也是本身的同业――猎魔人。
“这里是……”
他们坐在桌子前,办事员端上来一个能够称之为‘锅’的东西,一条‘水纹线’从锅的中间隔开,一边是白汤,一边是红汤,办事员称之为是鸳鸯锅。
莫非是……
颠末昨夜的浸礼,假发已经完整‘炸毛’了,伊夫在头上比来比去,抱怨着:“我感受头上顶了一具植物尸身。”视野扫过屋内,他锁定在一个牛仔帽上,大帽檐,能把头发遮起来,他打了个响指。
雷德则不喜好血的味道,就挑了些其他东西来吃。他看到富兰克林吃的津津有味,一副很上瘾的模样,就问道。
富兰克林指着地上成堆的衣服,意义是:请随便利用!
“我就差一副墨镜了。”
不知不觉间口水已经节制不住了,伊夫用纸巾堵住嘴角,之前是服用了‘嗜血平静剂’,现在药效消逝了,他就像进入了一个到处都是挪动食品的美食王国。
“行,奉求你快点。”伊夫堵在嘴上的手帕都湿了。
从试衣间里出来,伊夫谨慎遁藏着镜子,还是下压着帽子,他穿了一件玄色略宽松的套头衫,搭配一条亮红色的裤子,红色帆布鞋。雷德是一件蓝色的英伦格子衫,和深色牛仔裤。
正火线有位拉着施礼箱的男人,左火线是看报纸的大叔,另有一个玩自拍的男人,或许另有更多人……
被盯上了?
他很快发明,面前就有一只。
他们为了不惹人谛视,钻进比来的店铺里,在男装四周挑遴选拣。
“阿卡特先生竟然在这里居住过!”富兰克林非常吃惊,同时又非常幸运。
屋里任何躺在地上的东西都让人遐想到“褴褛”二字,这家伙仿佛并不睬解“洁净”的意义。
“等下,要放到锅里才口味更佳!”富兰克林抢先一步把血块倒进了锅里,伊夫扑了个空,竟有点失落了,喂,把‘血’还给我……
撤除内容本身,雷德倒是另一番感受,他细细咀嚼起伊夫的话,逐字逐句,并非是不信赖伊夫,而是从人类的角度考虑会感觉很奇特,已经二百年之前的事情,伊夫陈述的时候不但逻辑清楚,还每一阶段都描画的那么清楚,他乃至还的清每一个细节,另有人物的着装。
是枪械上膛的声音。
雷德问着富兰克林四周有没有牛排馆,要层次好一点的,那些颠末太多烹调措置的,另有冷冻太久的牛排会因血液不纯让吸血鬼倒胃口的。
这就很奇特了,如果换作是浅显人,别说200年了,20年之前的事情都不见得有那么清楚的影象。莫非人类和吸血鬼的脑筋在影象范畴略有分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