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子牙将“斩法牌”挂于帅府,众将观之,无不敬谨。
其一
话说子牙见捉了洪锦,料知龙吉公主胜利。将洪锦放下丹墀。少时,龙吉公主进相府。子牙欠身谢曰:“本日公主成莫大之功,皆是社稷生民之福。”公主曰:“自下高山,未与丞相成尺寸之功;本日捉了洪锦,但凭丞相发落。”龙吉公主道罢,自回净室去了。子牙令摆布将洪锦推至殿前,问曰:“似你这等逆天行事之辈,何尝得片甲归去?”命:“推将出去,斩首号令!”有南宫适为监斩,候行刑令下,方欲开刀,只见一道人忙奔而来,喘气不定,只叫:“刀下留人!”南宫适瞥见,不敢脱手,急进相府来,禀曰:“启丞相得知:末将斩洪锦,方欲开刀,有一道人只叫‘刀下留人’。未敢擅便,请令决计。”子牙传:“请。”
天缘月合非轻易,自有红丝牵系来。
呼名不该,点视不到,违期不至,动乖规律,此为欺军;犯者斩。
窃人财物,觉得己利,夺人首级,觉得己功,此为盗军;犯者斩。
所用兵器,克削赋税,导致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倒霉,旗号凋敝,此为贪军;犯者斩。
其十五
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仇敌知之,此为背军;犯者斩。
奸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士卒,相互争斗,致乱行伍,此为刁军;犯者斩。
主掌赋税,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树敌,此为弊军;犯者斩。
其九
调用之际,结舌不该,低眉昂首,面有难色,此为怯军;犯者斩。
多出牢骚,诽谤主将,不听束缚,梗教难治,此为横军;犯者斩。
金台拜将若飞仙,斗大黄金肘后悬。
话说洪锦与龙吉公主成了姻亲,乃纣王三十五年三月初三日。西岐城众将,办理东征,一应赋税,俱各伏贴,只等子牙上出师表。翌日,武王设聚早朝,王曰:“有奏章出班,无事朝散。”言未毕,有姜丞相捧出师表上殿,武王命接上来。奉御官将表文开于御案上,武王重新看玩:
其十四
少时,月合仙翁同子牙至后厅,龙吉公主意仙翁顿首。仙翁曰:“本日公主已归正道,今贬下尘寰者,正要了此一段俗缘,天然反本归元耳。况今子牙拜将在迩,当时兵度五关,公主该与洪锦建不世之勋,垂名竹帛。候功成之日,瑶池自有旌幡来驱逐公主回宫。此是天数,公主虽欲强为,不成得矣。以是贫道受符元仙翁之命,故不辞劳累,亲身至此,特为公主作伐。不然,洪锦刚赴法行刑,贫道至此,不迟不早,恰逢当时,其冥数可知。公主当依贫道之言,不成误却佳期,罪愆更甚,当时悔之晚矣。公主请自三思!”龙吉公主听了月合仙翁一篇话,不觉长叹一声:“谁知有此孽冤所系!既是仙翁掌人间婚姻之牍,我也不能强辞,但凭二位主持。”子牙、仙翁大喜,遂放了洪锦,用药敷好剑伤。洪锦自出营招回季康人马,择谷旦与龙吉公主成了姻眷。恰是:
其十一
其五
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度,声号不明,此为懈军;犯者斩。
诗曰:
其四
其十七
其三
梦入熊罴方实地,年登耄耋始朝天。
闻鼓不进,闻金不退,举旗不起,按旗不伏,此为慢军;犯者斩。
其六
谎言诡语,造捏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鼓惑将士,此为妖军;犯者斩。
军中聚众议事,近帐私探信音,此为探军;犯者斩。
其八
其十三
所到之地,凌侮百姓,逼淫妇女,此为奸军;犯者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