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 第1章 血字的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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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常常取决于这一点。一个作案的人常常会在作案后较长时候被发明。人们查验血案怀疑犯的衣服,发明上面有棕色斑点。那么这些斑点究竟是血斑、泥浆斑痕、锈斑、果汁印还是别的东西?这个题目令很多专家头疼,为甚么?因为没有可靠的查验体例。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查验法,就再也不会为此忧愁了。”

我为他如此冲动而非常惊奇,便说:“我向你庆祝!”

“嘿,先生,这是多年来合用法医学上最首要的发明。莫非你没有看出来?这给我们查验血迹供应了一个万无一失的体例。请到这儿来!”他孔殷地把我拉到了他刚才事情的那张桌子旁。“我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来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里。“我现在这点血放到一立升水里。你看,固然这类异化液看上去和净水没有两样,血在这内里的比例不超越百万分之一。但是,我有这个信心我们必然能获得那特定的反应。”说完,他把几粒红色的晶体放进阿谁容器里,又往里加出来几滴透明的液体。立即,那异化液就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了瓶底。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里特利安酒巴门口时,有人俄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认出他是小斯坦弗,在圣巴多罗马病院时他曾在我的部下当过绷带员。对于一个孤傲的人来讲,在举目无亲的伦敦城能见到一个朋友真是一件欢畅的事。斯坦弗固然不是我的甚么好友,可这时我却热忱弥漫地和他打起了号召,他仿佛也非常欢畅看到我。镇静之余,我聘请他和我一起去霍尔伯恩饭店吃午餐,因而我们就坐上马车解缆了。

“这类精力也很好啊。”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学尝试或带回一些化学药品,你不会介怀吧?”

“这恰是他与众分歧的处所。很多人都想晓得他是如何看出内幕的。”我的火伴奥秘莫测地笑了笑。

“趁便问一下,”我俄然站住脚,转过脸来问斯坦弗,“他如何晓得我从阿富汗返来的?”

“你好。”他握着我的手热忱地说,“我想你到过阿富汗。”我感到他的力量很大。

“抽打尸身?”

“法兰克福客岁产生了冯・比绍夫案。如果当时有这类查验体例,他必定被处以绞刑了。另有莱福德的梅森一案;臭名昭著的穆勒一案;培勤拉山的利菲弗一案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一案。我能够列举出二十例这类查验体例能起决定感化的案子。”

我把我的经历向他简朴地描述了一下,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达到了要去的那家餐厅。

一八七八年我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在内特里学完军医的必修课程然后分拨到印度,在索伯兰第五火枪团做了名军医助理。当时,阿富汗第二次战役早已开端。我在孟买登岸后,得知我所属的阿谁团已经向阿富汗开赴,并且已经通过了各个关隘,深切到了仇敌的火线。固然如此,我还是和很多其他环境与我不异的军官一起追了上去,胜利而安然地达到了卡达哈尔,在那边找到了我所属的团,立即开端了我的职责。

伤痛加上耐久展转驰驱,使我日渐肥胖,弱不由风,不得不与其他伤员一起被送到一家火线病院――坡舒耳病院。颠末一段时候保养,我的身材垂垂规复,可不幸的事又产生了,我又染上了本地风行的伤寒,昏倒好几个月,奄奄一息。最后我终究复苏过来,逐步病愈。但因为身材衰弱,被兵船“爱伦提滋号”遣送返国。如许我在身材极其糟糕的环境下于一个月后达到朴茨茅斯,操纵当局给的九个月假保养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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