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戒指给大师看。这只戒指的确是新娘戴的。
他边说边取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东西,不声不响地查抄起来,时而站住脚,时而跪下来,有一次乃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灌输地事情着,仿佛完整健忘了我们身边的人。他一会儿在自言自语,一会儿欢畅地叫一声,一会儿又低低地哼一声,偶然吹起口哨,偶然又像是有所发明、遭到鼓励似地叫上一声,偶然又点头感喟。我谛视着他,情不自禁地想起练习有素的猎犬来回奔驰,焦心肠低声吠叫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的模样。他足足查抄了二十多分钟,极其细心地测量了一些我底子就没有看出来的陈迹之间的间隔,偶然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谨慎翼翼地从地板上的一到处所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查抄墙壁上的血字,非常细心地察看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统统以后,他显得非常对劲,收起皮尺和放大镜,把它们放入口袋。
“格雷格森先生,刚才我发明了一个首要题目,多亏我查抄得细心,不然就遗漏了。”他说话时眼睛炯炯有神,仿佛为他的严峻发明而洋洋对劲。
“电报上是如何说的?”
他叫道:“这是一只女人用的结婚指环。看来这里有女人来过。”
“调查过思特杰逊吗?”
“和克利富兰联络了吗?”
福尔摩斯说:“你如何晓得它会使案情更庞大呢?这么看着它有甚么用,刚才你在死者衣袋里查出了甚么?”
他问道:“尸身没动过吗?”
格雷格森问:“没有甚么线索吗?”
雷弥瑞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兰斯,现在已经放工了。你能够在肯宁顿公园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雷弥瑞德应了一声:“一点儿也没有。”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凶宅里有些处所的墙纸已经剥落下来。大师借着洋火燃起的微光,谛视着雷弥瑞德指着的处所。墙角上,贴墙纸大部分剥落,暴露内里粗糙的黄色粉墙。墙上有一个用鲜血草率写成的字:
“如果这小我是被行刺的,那么他是如何死的呢?”雷弥瑞德问。
“看看这个!”他高傲地说。
“对此你们有甚么观点呢?”雷弥瑞德像戏红团老板夸耀本身的节目一样嚷道,“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吧,因为刚才查抄的时候,它刚巧处在屋里最暗中的处所。谁也没有想到需求到那边查抄查抄。这是凶手蘸着本身的血写的,墙上另有血往下贱的陈迹呢!这能够鉴定死者不要他杀。为甚么会把字写在这儿呢?让我来奉告你们吧,看壁炉架上那段蜡烛,如果把它点着了,这儿就是最亮的处所了。”
这些我是厥后才重视到的,因为我当时的重视力全数放在了僵卧在地板上的那具可骇的尸身上。只见它抬头朝天躺在地板上,落空光芒的眼睛茫然地盯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约莫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膀,一头卷曲的黑头发,还留着短短的胡子。上身穿戴厚厚的黑呢号衣上衣和背心,下身穿淡色的裤子,领口和袖口一尘不染。一顶刷得干清干净的弁冕放在死者身边。他紧握双拳,双臂伸开,两腿交叉在一起,看来死前曾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生硬的脸上带着惊骇的神情,那是一种我向来没见过的仇恨的神情。死者那凶暴可骇的面庞,加上陷落的额头、扁平的鼻子和凸起的下巴,再加上他那不天然的扭曲姿式,看上去狰狞可怖,令人不寒而栗。我也见过各种百般的死人,但还向来没有看到过比这个伦敦市郊临街通衢旁这所暗中、阴沉、令人不寒而栗的空屋子里发明的死者更加可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