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车子穿过一条条暗淡的大街冷巷,到了一个肮脏、偏僻的巷口。车夫停下车,指着一条夹在玄色砖墙间的狭小胡同说:“那儿就是奥得利大院,”边说边指着一条黑砖墙的小胡同,“我在这儿等你们返来。”
兰斯坐在沙发上,看他的神情,仿佛极力不遗漏任何细节。
“没有。”
“那么请讲吧,让我来听一听。”
他说:“这事得重新提及。那天我当班,是从早晨十点到早上六点。除了早晨十一点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斗以外,其他的地段比较安静。夜里一点,天下起了雨。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巡查的海瑞?摩切,就站在亨利爱特街拐角说了一会儿话。到了两点多的时候,我想应当再去查抄一下布里克斯顿路,看看有没有甚么环境。刚下过雨,这条路很难走,除了一两辆马车以外,甚么都没发明。我内心想:如果现在有一壶热酒该多好啊。一边想,一边走。俄然,我发明那幢屋子里有灯光,我被吓了一跳,当即想到是出了甚么希奇古怪的事,因为我早晓得花圃街那两幢屋子是空的,此中有一幢屋子,曾经死过佃农,是得伤寒病死的。那今后这栋屋子再没住过人。一到夜晚,就乌黑阴沉,以是我对那栋屋子的印象格外深。等我走到房门口……”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没有重视到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
“好了,我晓得你都看到了甚么。你在屋里走了几圈后在尸身旁跪了下来,然后走出房间,又去拉厨房的门,再厥后……”
“手指甲和印度方头雪茄呢?”我提示他道。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兰斯脸上还是带沉迷惑的神情:“我走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默契尔和别的两个差人立即赶了过来。”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把本身的名片扔给了惊奇不止的差人。他说:“可别把我当凶手抓起来。我是条猎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先生能够作证。你还是接着讲下去吧。你厥后又做甚么了?”
因为我们搅了他的觉,以是他出来时,明显有点儿不欢畅。他说:“我已经把那件事向局里陈述了。”
“噢,这很简朴。从一小我法度的大小便能够推算出他的身高,这不需求庞大的运算,但现在没有需求列出令你心烦的数字。我在巷子上和屋内灰尘上测量了那小我的法度。接着我又从屋里的发明考证了我猜测的成果。普通人在墙上写字时,都会本能地写在视平线上方,而屋内墙上的字恰好离空中六英尺,的确太刚巧了。又像小孩子做游戏那么简朴。”
“我想我重视到了,因为我和默契尔把他架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脸很红,下边长了一圈……”
他说:“你把这个案子中的疑问点总结得很好,也很简练。固然我对首要的环境已经有了明白的观点,但仍然有很多细节不敷清楚。至于雷弥瑞德发明的阿谁血字,那只是为把差人引上歧途而设下的骗局。凶手想表示是社会党或奥妙社团干了此事。实在那字并不是德国人写的。只要字母A的写法有点像德国人写的模样,德国人老是用拉丁字体写字,以是我们完整有掌控说那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一个弄巧成拙的人仿照的。这不过是个诡计把调查引入歧途的狡计罢了。大夫,我不想再多讲这个案子的事情了。人们都晓得一个常理,把戏师一旦把本身的戏法说穿了,他就得不到喝采了;如果我把我的事情体例奉告你太多,你就会以为我也只是普浅显通的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