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无毛病你的话,我非常乐意和你一块儿去。”
“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种。和先人一样,它始终有着优良的记录。作为一匹五岁口的马,在每次跑马比赛中它都使罗斯上校博得冠军。而在此次不幸之前,它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为此,每次赌它赢的赌注都高达三比一。它从未使它的爱好者欲望落空,是以即便在如许差异的环境下,人们也把巨款押在它身上。以是想尽体例不让这匹马插部下周二的比赛,较着与很多人的切身好处息息相干。
“我非常担忧会与警方产生冲突。据我所知,警方觉得在把小马倌麻醉倒今后,菲茨罗伊・辛普森就用事前预备的钥匙翻开了马厩,牵走银色白额马。偷马时因为马辔头没有了,以是就用领带套住马嘴,然后将马引入荒漠。在半路上他和驯马师相撞,在斗争中,辛普森并没有受伤,反而用沉重的拐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而要么那匹马被偷胡匪藏在埋没的处所,要么就是趁打斗时逃脱了。固然警方的观点不大可靠,但是别的的就更不成能了。以是我必须到现场停止实地考查才行。”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处所时,从公开里跳出来一小我把她叫住。这小我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戴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拐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但是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镇静张、过分惨白的脸。她猜他必然在30岁以上。
在四轮马车里,警长格雷戈里说得没完没了,而福尔摩斯则偶尔插话问一句。罗斯上校的帽子斜拉到双眼上,向后抱臂仰靠着。格雷戈里有层次地把他的观点说了出来。
“小马倌喊道:‘该死的探子!我要让你晓得我们是如何对于这类家伙的!’他跑去放狗,而这个女人则立即往家里跑,她一面跑一面转头看。那陌生人还在俯身向窗内看。而亨特带着狗出来时,那人早走了,亨特转了一圈儿也没瞥见他。”
“我可没工夫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无能的官员,而这个案子就由他调查。他达到出事地点后,当即找到了阿谁怀疑犯,并把他拘系。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崇高。畴昔他曾在跑马场上大把花掉过很多财帛,现在则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票预售员餬口。当查抄他的赌注记录本时,警长发明他把总数五千磅押在了银色白额马比赛失利上。辛普森被捕后,主动申明他去达特穆尔是但愿体味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状况,同时也想体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把守的。但对那天早晨到马厩去的事,他说,他只是想获得第一手质料罢了。看到领带,他的神采顿时就变了,并且也不能讲清楚他的领带在被害者手中的来由。他的湿衣服是那夜曾冒雨外出的证据,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拐杖则完整能够成为兵器,从而将驯马师击伤致死。但辛普森并没有伤痕,这与斯特雷克刀上血迹所表白的,起码有一个进犯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分歧适。这些就是案件的粗心。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任何提示,我将非常感激。”
礼拜二早晨,我接到了马的仆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小我的电报,警长请我和他合作破案。”
我说:“差人又是如何看的呢?”
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出去时,马厩锁上了吗?”
“伊迪丝为他当真的模样而莫名其妙,她仓猝跑到窗下。窗口翻开了,而亨特正自个儿坐在小桌旁。伊迪丝还未奉告他刚才的事,阿谁陌生人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