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夫人金安(快穿) > 1.状元不如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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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头更疼了。

原主也叫任青筝,生在离都城七百里以外的晋安县本地驰名的乡绅任家。是个老来女,从小到大,也算是过着衣食无忧,身边有丫头服侍的小家碧玉糊口。十五岁那一年,年长了十几岁的自家哥哥任青笙回籍做了晋安县的县令以后,任家在本地的名誉几近达到了颠峰。

任老爷为了帮着儿子攒名誉也好,还是至心就想做些善事回报乡里也好,每年除了造桥铺路,还拿出来上百两的银子帮助豪门学子。特地建了一个书院,礼聘了本地驰名誉的老先生到书院里任教,除了教习族里的孩子,还会领受一些有资质的豪门学子,免费供应平常的食宿与学费。如果赶上招考之年,还会帮助没钱进京赶考的举子盘费。

这回不是因为身材启事或是穿越的适应期了,是体系在给她的大脑里灌注这身材原主的质料呢!

青筝也没起来,身上一点儿劲儿都没有,就那么坐在败落的巷子里,一边儿吃着巧克力规复体力,一边儿回想着原主的一辈子。

潘家能如何办呢?人家女人都找上门了,总不能撵出去吧。潘家两老都是本分了一辈子的诚恳人,也做不出那样的事情。再说了,儿子今后没法儿读书了,又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文弱墨客,家里穷成那样儿,能不能娶到媳妇儿都还不晓得,有一个现成的,还是大户人家出身,知书达礼的,他们当然情愿了。

身边趴着一只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奄奄一息的大黄狗。

再一看身上的粗布衣裙。

潘朗清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也有定夺,当年,只仓促的与任蜜斯拜了堂,就出门去找人借道费去了,半夜半夜才回到家,还是没有借到多少钱,当然也就没有表情入甚么洞房了。还是任蜜斯,把娘亲偷偷给她的一对金手镯拿出来给了潘朗清做盘费。潘朗清当时是戴德戴德的,说了必然会考个状元返来,接任蜜斯进京去做状元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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