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精力上的透支,魏斯的体力也垂垂跟不上了,他取下本身背负的步枪,将它递给这位新插手步队的布衣,然后道:“如果我说我们这一小队兵士,不久前突袭了诺曼人的一处宿营地,干掉了好几十个诺曼兵士,你信赖吗?”
借动手电筒的亮光,两边各自打量着对方。
年长的男人没有惊奇或踌躇的表示,他安然答道:“如您所见,我们确切是布衣。之前,我们是私家诊所的大夫,厥后,我们插手了战地办事队,成了抢救员,但还没阐扬甚么感化,就目睹我们的军队败退,要不是我们跑得快,现在已经是诺曼军队的俘虏了。”
“你们干掉了几十个诺曼兵士?呃,我但愿这是真的。”
魏斯眯眼瞧了瞧,那两个虚框仍然是绿色的。演技能够哄人,但脑波不会。以是,他平静自如地站在原地,等着那两小我渐渐地挪到近处。
再者,这两人站在一起,五官表面的类似度,很轻易让人对他们的干系产生遐想。
说话此人个子高高瘦瘦,蓄着简朴的唇胡,额头纹很深,春秋应当在40至50摆布。他没有戴帽子,穿戴无佩饰、标识的野战服,看起来应当是战地办事队的一员。另一个沉默不语的人,个头跟他相仿,没有蓄须,皮肤光亮,估计也就20几岁。他一样没有戴军帽或钢盔,暴露兵士式的板寸头,但体格不像是接受耐久练习的兵士,并且身上穿的也是无佩饰、无标识的野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