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个空当,魏斯从卢克身上取下枪弹带,敏捷往“猎鹰”的弹仓里压进了四发枪弹。
大高个看出了魏斯的游移,感喟道:“我左眼受过伤,目力不及凡人一半,此次恰好又废了右眼。若能完成此次任务,也该名誉退役了!”
“诺曼狗要跟我们冒死了!”大高个嚷嚷道,“你们必定是射中了他们的‘黑死神’,把他们逼上了死路!”
如何回事?老狐狸耍诈?或是另一名偷袭手乘机复仇?
魏斯猛地拽住了他的胳膊,且不管这个天下是否会有古迹产生,如果任由卢克如许摔下屋顶,生还的能够性根基是跟零划等号了。
魏斯本筹算安抚几句,却看到这名兵士举起手里的“格鲁曼烧火棍”,一边朝西面树林射击,一边嘶吼着:“诺曼狗,有胆量别逃,让我送你们去见神主!”
魏斯心无旁骛,全神灌输于屋顶那边的动静。过了一小会儿,“雨势”第二次衰减,他深吸了一口气,屏住呼吸,紧贴着卢克的躯骸,昂首、探身、端枪、对准、射击,然后缩回屋脊前面,行动敏捷、一气呵成。
大高个的声音从屋顶破洞口上面传来。
“卢克,为国捐躯了!安涅格,很不幸,方才也被仇敌射中,从屋顶上掉了下去。”魏斯低着头,从枪弹带取出最后两发枪弹,缓慢地将它们装进偷袭枪的弹仓里,然后冲Z博士那边唤道:“嘿,你们谁帮我去搜一搜阿谁笨伯的口袋和背包,找找看还没有没有枪弹!”
纵使难度加大,魏斯现在仍然胸有成竹。他敏捷回到卢克身边,侧转过身,倚着他的躯干,一手拿着小镜子,一手抓着先前脱下的外套,冷不丁将它朝中间一甩。镜子反射的视野里,最早呈现枪口焰烟的位置,是在一棵大树根部,弓手以红色披风为保护,几近跟雪地浑然一体。
再次感到他的颈动脉搏,此时已经完整没有了生迹。
切!把这“烧火棍”说得这么好,本身咋不上叻?魏斯在内心嘀咕着。
刚出新手村,就要应战这么BT的怪物,真是日了狗了!
扭头一看,己方一名兵士从屋顶破洞口探出个脑袋来,他本来一脸欣喜,但看到卢克的遗骸,脸部神采顿时僵住了。
“西风,风速五节,向东射击,仇敌不动的打身后,跑动的打身前……”魏斯低声反复着卢克传授他的射击方法。对准,考虑,调剂,开仗,一发射中!
这名气愤的兵士很快打光了弹仓里的枪弹,却还是感觉不敷解气,因而跪蹲在卢克身边装填枪弹。
“只要射术好、心态稳,‘格鲁曼烧火棍’也还是能把仇敌打得哇哇叫!”大高个将手里的步枪递给魏斯。
白衣人冷傲地哼了一声:“我履行任务,向来都只带三十发枪弹。”
魏斯没有多想,一溜烟钻了出来,两脚踩在屋梁上,定神一看,东边林地里,十好几个白衣人在往板屋这边奔进。
“别理他!”大高个拎着“格鲁曼烧火棍”来到魏斯下方,“‘猎鹰’最大的缺点就是射击时膛压太高,膛线磨损很快,打三四十发枪弹,射击精度就会降落,必须改换枪管才气保持高精准度。”
魏斯换上“格鲁曼烧火棍”,这家伙手感沉,后座大,并且拉栓吃力,跟“猎鹰”搁在一块,不同就像暗淡无光的重步兵与鲜敞亮丽的贵族骑士,凡是事都有两面性。作为初级利用者,魏斯感觉它能力实足,健壮耐操,中近间隔的射击准头比较靠谱,拿出来就有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