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峙住啊!卡伦斯!”库尼森下了马,用最快的速率来到火伴身边,从对方口袋里扯出抢救包,扯开包装,止血棉、止血药、绷带甚么的一股脑往他右胸位置的伤口上号召。
“卡伦斯!卡伦斯!”隔着好几百米,库尼森便孔殷地高呼火伴的名字。
听到身火线向传来的枪声,库尼森大吃一惊。
库尼森惊呆了,他下认识地技艺摸了摸脸,满手鲜血,也不知是本身的,还是卡伦斯身上的。
马匹吃惊逃窜,只留下卡伦斯抬头朝六合躺在草地上,双眼失神地看着那碧蓝的苍穹与洁白的云朵,血沫不竭从口鼻涌出,四肢不住地抽搐着……
就在这一刻,枪弹破风而至,蹭着库尼森的脸颊飞过。
卡伦斯极其艰巨地收回了几个音节:“有仇敌……”
卡伦斯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山包后背靠近顶部位置,一团富强的“青草”微微一动,而那团淡若无形的红色硝烟则敏捷随风消逝。
他改换姿式,一手拎枪,一手策马,缓缓前行。
他记得这类偷袭枪有个贴切的名字,“猎鹰”,是诺曼帝国费耶诺特皇家兵工厂的独家专利。因构造紧密、射程精度俱佳而闻名,其代价是普通偷袭步枪的五倍以上,固然被列为制止出口物质,但因战役、私运以及高层赠礼等多种启事,有很多流落到了其他国度,成为私家藏品以及精锐特战军队的特有设备。
枪声随当入耳!
枪声再度响起的顷刻,库尼森俄然想起来,这枪声的确不是“格鲁曼烧火棍”所收回的,它清脆而利落,就如同长笛之于小号、铜钹之于大鼓,有着截然分歧的气势特性。在博格维因上校的偷袭特训课程上,他曾听过这类偷袭枪的枪声,那是通过层层磨练,走到最后几堂课程的学员才有的“殊荣”。
抱着血淋淋的断腿在地上滚了几圈,库尼森停止了嚎叫,他咬着牙,闭着眼,从口袋里拿出本身的抢救包,颤抖着扯开,用绷带扎住大腿根,再用止血棉强按住伤口,然后咬开止血药包,将具有止血消炎服从的药粉往大腿伤口上撒……在这长久却冗长的两分钟里,他熬过了人生最难过的阶段,通过了一场最残暴、最卑劣的磨练,具有了成为一名合格兵士所需求的坚固毅力,但他没有机遇再去体味这全新的人生境地。
但是劈面没有任何反应。
在同年级的学员当中,卡伦斯的骑术算是非常超卓的,即便是跟不熟谙的马匹火伴,也能够游刃不足地节制速率和方向。他谨慎翼翼地计算着行动线路,不让本身跟小山包离得太近,3000尺……应当是充足了!
来不及多想,库尼森拎着枪跑回到系着马匹的处所,解绳上马一气呵成,头也不回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奔去。出了树林,看到已经烧成一堆灰烬的飞翔器残迹,稍稍减慢了速率,大抵察看了四周的环境,然后持续骑马前行,没几分钟便看到了倒在草地上的火伴。
倒在地上的卡伦斯已经没法说话了,他艰巨地举起左手,往山包那边指。
想到这里,卡伦斯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策马向小山包右边挪动,以便在不过分靠近小山包的环境下察看到它后背的环境。这是他在巴斯顿军校战术课程上学到的一个小经历,前辈们之以是如许干,主如果防备埋伏在停滞物前面的敌方枪手。
第二发尖头弹,无情地射进了库尼森的胸膛,从他的后腰位置穿出,一头扎进了染血的泥土。
卡伦斯在搞甚么?就不怕枪声把镇子里的仇敌都惊扰了?不对!那不是“鲁格曼烧火棍”的枪声,必定不是!究竟产生了甚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