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挺聪明嘛,一点陈迹也没留下。”他笑得更加光辉,的确是勾人摄魂。
“小mm,要不要和我去吃冰激凌啊?”
“围住它,我要活的。”
嘶地一声马啸,汗血宝马载着他疾风普通冲进了深林,将世人甩在了身后。
嗖地一声,一支白羽箭从耳边飞过。还来不及反应,第二支箭又缓慢朝眉心射来,她眼神发滞,脑袋发懵,晕晕地跌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瞅着一道白光贴着鼻头将将擦畴昔。吓死人啦,幸运躲过后,她当即擦去满面盗汗,万箭穿心实在太丢脸,她甘愿持续当头“乳猪”也毫不要成“箭猪”啊。
“这小东西藏到哪儿去了呢?”他嘴角噙着密切的笑,令他整张俊脸更是锦上添花,眉啊眼啊,连那上等的姿色都仿佛染上了几分春光,东风漫漫无尽头啊,这恰是她的感受。
肚子霹雷隆的叫声的确像在打雷,她有力地翻开眼皮,只模糊记得在梦里,仿佛甚么东西已经烤熟出锅,她从小就发誓,就算将来要死也毫不做个“饿死鬼”,因而,眼睛还没完整展开,嘴就已经狠狠地吭哧一口咬了上去。
“好啊”,他面带浅笑地点头,拉马迟缓前行带头。她紧跟厥后,四下察看地形。
“主子,那条狼躲进林子了。”
“喔~~”,一声惨叫回荡在空旷的草原上。
穿戴粉色公主裙的小女孩高兴地笑了,毫无防备地伸脱手,可俄然,面前这个看似驯良的叔叔暴露了狐狸一样奸刁的笑容,他用力抓住她小小的胳膊,强行裹入怀里,快步上了一辆玄色轿车。
她又睇上他暖和如春水般的温和眼神,朴拙得令人无端生疑,天底下怎会有如此美意的男人?完美无缺本身就是最大疑点,她定了放心神,现在万不能惹他生怒,他强她弱较着可见,她自认出道十年,职业生涯无风无浪,运气算是不错,更重如果她眼力极佳,这类一眼看破的险境她毫不等闲去跳。
“可这里多是豺狼豺狼,你莫非就不怕被吃得不剩一根骨头吗?”他美意劝道,向她又走近了一步,“何况皇家猎场以内,除了猎人,便是猎物,若再有其他,那可就以私闯罪名论处了。”
“那你如何才肯跟我走呢?”他耐烦有限,实在偶然和她玩这类装傻游戏。
………
“记着,从今今后,你的代号就叫‘零泪’。”
不可!不可!她用力地摇点头,男人,都是伤害的植物,特别是帅得一塌胡涂的,更是妖孽。她忍了忍,终是不再去看他,轻手重脚地向林子深处爬去。
“你是谁?”他俊美的脸庞微微俯下,眼中尽是迷惑。
“有狼!主子,在那边――”
她四脚并用地向前拼了命的跑,固然逃窜这类事很丢人,但她心中服膺古训,那就是――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他声量轻微,像怕轰动她一样,确切,他已经把她当作了一只狗,或是一只猫,流浪植物老是需求爱心人士的庇护,他义不容辞,“这里荒山野岭,你单独一‘人’会很伤害。”
俄然,耳边模糊传来慢悠悠的马蹄声,她猎奇地探出脑袋,顿感惊为天人,面前俊美的男人,一身精绣青衫,衬得整小我玉树临风,净手挽着缰绳,闲闲地四周张望。垂于身后的黑发长辫融入柔色的光芒中,偶尔被林风吹起发梢,真有抹出尘超脱的味道。
她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标致得“天理难容,人神共愤”,以是当她很花痴地流着口水时,也是人之常情,人之本能,决不能怪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