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人不说话,走到案几前,摊开上面的文书批阅,全然不睬会太后,过了会他道:“北部落的地肥饶,用来种小麦不错,向周国贩子买些种子,再重金找一些会耕作的人,去教他们耕作。与周国建好高贸来往,一味的兵戈只会劳民伤财。”
不大的云州城就成了极其繁华的商贸之地, 每日出城入城的人数极多。
快意回到后院自个房间,拿出宋翊的画像看,画中人一身黑袍,凤眼威仪,手持长剑身姿飒爽。
她家酿的酒好喝,菜也好吃,特别是红烧肉,一顿不吃想得很,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做出来的菜没有北方的粗暴,婉约详确,一小盘的每次一份都不敷吃。另有小点心,绿豆糕,水晶糕这些,吃起来都是回味无穷。
哎哟,又滑又嫩,还苦涩,他拿起碗三两口吃完不满足道:“另有没?”
城主取出几块碎银子,扔在桌子上道:“就这么多了。”
快意道:“您白叟家想要给钱,这碗给我三文,我一并算到帐上。”
信写好交由侍卫,快马加鞭送至北越都城皇宫,交由侍卫手上,再交给龙塌上的人。
她说:“是。”
…………
城主是北方人没去过南边,吃她做的菜是别有一番风味,大腿一拍,不错,就留下她在城中开店,之前是隔三差五的过来定点用饭,这一个月每日都过来。
传闻这个孀妇长得极其貌美,不等闲见人, 柜台前坐镇的是个标致小伙子,说是老板的亲弟弟, 看上去十四五岁,生得面若芙蓉,唇红齿白, 一双杏眼圆溜溜的, 笑起来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看着就欢乐。
床上人冷声道:“不必。”
她这一撑就是十多年,晓得了孙子的动静,吃紧地想把他接回。只是他的身份过分于特别,只能在疆场上活捉他,给他换个身份。
城主看着一身男装的快意,道:“你是怕我不给钱才给弄的这一碗的吧。”
城主看着白碗里黄澄澄的有点像是蒸鸡蛋的东西问:“这啥玩意?”
一句话,人家有你没有的本领,态度差点你能有甚么体例。
快意瞟了眼,这些碎银子只多很多,笑道:“谢城主爷爷了。”
云州城的人排外,撤除土生土长的城里人,不采取内里商户来入驻。与其说这是一座城,还不如说这是一个寨,城里的人在城里做小本买卖,不参与城浑家的买卖。
烛火闲逛,映得他从额头上的疤痕,如同一条长蜈蚣般蒲伏在上。
快意看着只顾着吃的五十岁摆布的男人,不由感慨谁能想到这么个浅显的不能再浅显的人竟是云州城的城主。
北越与周邦交界处有座城, 名云州, 这里四通八达, 非北越也非周国,在这里大师遵循端方能够发卖任何东西,城中的商户每年需向城主交纳必然命额的包管金, 便能在城主的庇佑下开店。
子孙们留这何为么?早早的去内里才好。
他收起信,放入一个木盒中,内里放满了信,他盖上木盒放好道:“让她出去。”
找不到尸身才叫普通。
不但云州城的女人们喜好这小弟弟,就是男人都喜好,这孩子穿上女装比女人都要美,没事过来瞅瞅也是赏心好看。在这一群人中当属城主最为热忱,每日都会去她的店,喝上几杯小酒。城里人们都等着这城主某一天,把这小伙子‘娶’回家,成果一向没甚么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