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代鬼故事 > 第10章 举头三尺有神明:警世果报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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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想在文天子的陵墓上修建寺庙,因为贫乏良木,他就号令掌管此方面的人抓紧寻觅。先前有个曲阿人姓弘,家中非常富有,就和亲族照顾了大量财贿去湘州做买卖。

大话歪批

可骇系数:★

可骇系数:★★

掘之公然。敞乃驰还,遣吏捕获,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国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上报听之。

出处:《承平广记》(出《还冤记》)

典范溯源

浏览环境:公车上

蚂蚁虽小,也知恩图报,比起当今被救济却溜之大吉者,要高大很多。无戴德心,人比犬马还卑贱。

吴富阳县董昭之,尝乘船过钱塘江,中心,见有一蚁,着一短芦,走一头,答复向一头,甚惶惶。昭之曰:“此畏死也。”欲取着船。船中人骂:“此是毒螫物,不生长,我当蹋杀之。”昭意甚怜此蚁,因以绳系芦,着船,船至岸,蚁得出。其夜梦一人,乌衣,从百许人来,谢云:“仆是蚁中之王,不慎堕江,惭君济活。如有急难,当告知语。”历十余年,时地点劫盗,昭之被横录为劫主,系狱余杭。昭之忽思蚁王梦,缓急当告,今那边告之。结念之际,同被禁者问之。昭之具以实告。其人曰:“但取两三蚁。着掌中,语之。”昭之如其言。夜,果梦乌衣人云:“可急投余杭山中,天下既乱,赦令不久也。”因而便觉。蚁啮械已尽。因得出狱,过江,投余杭山。旋遇赦,得免。

何敞命人发掘出来一看,果然如同她说的那样。何敞因而赶马回到官府,调派差役拘系龚寿,拷问之下,龚寿认了罪。他又到广信县查问,也和苏娥说的话相合。龚寿的父母兄弟,全被拘系入狱。何敞给朝廷上表说:“遵循凡是的法律,杀人不至于百口被正法。但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坦白了好几年,国法天然不能让他们免受奖惩。并且,让鬼神来申述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以是我要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扬幽灵的神灵,用来帮忙阳间对恶人的奖惩。”朝廷批复同意他的定见。

汉朝时,东海郡(今山东郯城)有个孝妇,奉养婆母非常恭谨贡献。她的婆母说:“这媳妇奉养我非常勤奋辛苦。我年纪大了,何必为了多活几年,扳比年青人呢?”因而,婆母就本身吊颈死了。婆母的女儿告到官府说:“是媳妇害死了我母亲!”官府就拘系了孝妇,办案的官吏毒刑鞭挞,孝妇不能忍耐如许的痛苦,便承认了不实之罪。当时于公(指于定国,后为宰相,以断案审谨而闻名)为把守监狱的衙吏,说:“这个妇女扶养婆母十多年了,因为孝而闻名四方,必定不是她杀的。”太守不听。于公与他辩论但他不听事理,因而于公拿着论罪文书,向官府哭诉,并辞职拜别。

“那亭长龚寿拿着刀和戟,来到车旁,问我:‘夫人从甚么处所来?车上装的是甚么?你丈夫在那里?为甚么单独行走?’我答复:‘这些不必劳累你来过问了。’龚寿就趁机抓住我的手臂想要污辱我,我不顺服,他就用刀直刺我的肋下,我当时就死了,他又杀了致富,在这个楼下挖了个坑,把我和致富一起埋了,我鄙人,致富在上,并取走了财物,杀了牛、烧了车,把车轴和牛骨扔到了这个亭东面的空井里。我死得好惨,无处赞扬,以是才来奉告您。”何敞说:“现在要发掘你的尸骨,凭甚么作为考证呢?”女子说:“我满身穿的都是红色衣服,脚上是青丝鞋,还没有腐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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