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那就怪不得了,康斯从不捡仇敌的兵器,也从不扯谎,在我们这队内里是谁都晓得的。以是他说8个就是8个。”
康斯昂首看了下在天空回旋的一大群秃鹰,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妙手上的伤口。他可不会去撕尸身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这身是本身剩下最好的衣服了。
康斯已经杀了8个仇敌了,本身左手臂也被刺了一枪,那本来是要刺往本身喉咙的,危急中忙用带有木盾的手臂挡住了,幸亏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朴了。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一只手换8条性命真是太值得了。
这时敌方的退兵号响起了,康斯完整没有惊奇,因为本身这方的主力出动了。那些长枪戎顿时退回鸿沟了。康斯没有去追杀,3年来都是如许的,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后,另一方就顿时退归去。然后那仿佛胜利的一方,在不久以后就开端入侵仇敌的鸿沟,再在仇敌的主力出动后,开端退返来。就是如此反复着。
3年一千多的日子,三分二的日子就是如许度过的。杀人,被杀,两边兵士的糊口就只要这两样,能够说脑里充满了刺激、可骇、麻痹、厌倦的这些感受。
康斯被疆场上响起胜利的喝彩声惊醒,他低下头没有喝彩,只是抛弃那把已经有了裂缝的长剑,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把无缺的剑,佩在身上回营地了。他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固然军中是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小我的功劳。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但他跟本不会去在乎这些事的。
“我!”“我能证明!”“我……”四周好几个老兵都大呼,并且围住了阿谁新兵,阿谁大汉,更是大怒,一把抓过新兵按在桌子上,翻开书记官的本子,指着一页喊道:“看清楚点!39人,这是老子跟在他前面,帮他数的!当时问他,他说是19人,是我替他改正的!你不会说老子扯谎吧!”那新兵看了一下纸上39前面,确切是有一个被划掉的19,不由顿时报歉。
“呃……谁能证明他杀了8小我啊?”阿谁新兵有点不忿。但他没想到这句话会惹起公愤。
他渐渐的走回本身所属的营地,一个营有500人,有10个小队,小队是军中的根基单位。跟本身一队的人早在几天前的战役中,就消逝汰尽了。这类事在三年来早就经历了好几次了,按理和按功绩,他早就该当小队长了,可惜一来他不会凑趣长官,二来本身不在乎这些事。以是3年了还是个小兵兵。
仇敌嗷嗷叫着的冲上来,能够看清那些仇敌狰狞的面孔,他们都紧握着长枪对准仇敌的胸口,恨不能把仇敌穿个透心凉。康斯没偶然候理睬本身是不是恨对方,在疆场上完整没有甚么仇恨的,目标只要一个,毁灭仇敌。他身子一晃,一柄长枪擦身而过,落空了。在那名仇敌还一脸可惜的时候,康斯的剑削断了他的脖子。
他就如许的从戎了,并把本身从戎的那一天当作是本身的18岁生日,崎红国历298年5月31日。能够这春秋太小或者太大,但不管如何,他有了本身的春秋和生日了。
他的名字还是在刚懂事时,流浪到一个村庄,听到一个小孩唤他的小狗,才想到要为本身起个名字,但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一个好听的名字。最后只好借用那只小狗的名字,康斯。也就是说他的名字,是狗的名字。
他刚想出来营地时,被人喊住了:“康斯,你此次杀了几个呀?”不消转头也晓得叫他的人就是阿谁书记官。记得一次仇敌来劫营时,刚好救了他一次后,今后他老是在战后问本身的功绩,也不消拿兵器给他看,本身说多少就写多少。但必定有写多,因为本身在每月尾领钱时,老是比其别人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