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们们定居了下来,开沟浚壑、造篱立界、种植垦殖,一片欣欣茂发的气象。到了第二年夏天,全部村落便出现出万顷麦浪,一片金黄。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陆中部。
而露茜・费瑞尔就在如许一片地盘上长大成人,她是约翰・费瑞尔独一的义女,帮忙着父亲措置统统事物。山区清爽的氛围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像慈母般抚养着这个年青的少女。光阴逝去,露茜已长得亭亭玉立。
他大胆地承认下来:“我想……现在她已是我的孩子了,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她从明天起就叫做露茜・费瑞尔了。”
他只能如许答复,究竟上,他以为本身也很快会分开这个天下了。
半小时后,两个已经奄奄一息的旅人被带入了车队中最大的阿谁帐中,他们有幸能够见到一名巨大的魁首人物――卜瑞格姆・扬。
大人物正言厉色道:“只要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气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答应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两个腐臭的斑点今后破坏全部果子,那倒不如现在就让你们的骸骨透露在这郊野当中。你情愿接管这个前提跟我们走吗?”
我当然不会完整照抄柯南道尔先生的原文,因为原文真的很长,约莫占了《血字的研讨》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长度,以是我只是尽量简短地停止复述,不过仍然得分红两章才气发完。
但却有一件事,费瑞尔伤害了他同教人的豪情,不管如何与他争辩,不管如何去劝说他,费瑞尔都不肯遵循他火伴们的“那种体例”娶妻立室。他从未说过一再回绝的来由,他只是毫不摆荡地刚强己见。
…………
而第一个感遭到女孩儿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类事很少会由父亲发觉,这类奥秘的窜改非常奥妙,并且构成得非常迟缓,不能以光阴来衡量。不过最难发觉到这点的还是少女本身,直到她听到某一小我的话语,或者触碰到某小我的手时,她感到心头小鹿乱闯,产生一种高傲与惊骇交叉的感情。这时,她才会明白过来……
究竟上,这个小女孩儿和他没有任何干系,他完整能够将其扔下,乃至是将其吃掉……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还信赖有天国。
约翰・费瑞尔就如许过着他松散的单身糊口,除了这一点,他对这个新兴殖民地上的宗教还是推行不懈的。并且被公以为是一个坚信正教、行动朴重的人。
大人确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标致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就好……”
他说道:“斯坦杰逊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卖力给他讲授我们的教义。我们担搁得太久了,起家吧,向郇山(耶路撒冷的地名,基督教圣地,此处指摩/门教徒们即将择居之地)进步!”
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车队,烟尘满盈当中,以帆布为顶的篷车和全部武装的骑手们正向着西方挪动着。前队已至山脚之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成及,这浩浩大荡的步队是一批正在迁徙的移民,他们正在寻觅着一片新的故里和乐土。
他忍耐了数个日夜的饥饿,跋涉过一座山谷,最后挣扎着来到了这片并不算大的高地上,现在他的眼中早已涣散无光……等候着能够找到水源的迷茫但愿也在此幻灭。
“我叫约翰・费瑞尔,二十一小我的步队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其别人在南边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这一年,露茜和另一个年青人相遇了,他的名字是杰弗逊・侯波,一个探险家、淘金者、优良的猎人,他从一群失控的牛群蹄下救出了露茜,爱情的抽芽在相互心中种下,只是,他们都未曾猜到那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