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最后一只僵尸弄死以后,金刚也刚好从内里返来了,他喘着粗气,手里还拖着一个满嘴冒血泡的队长,呼哧呼哧说。
“说说吧?”
这会忙着照顾伤员我也没细心看来人,听她这么惊奇,我朝车上看去,卧槽,还真是巧了,这车上坐着的不就是和我约好了半个月后见面的莫雨吗!
“把我戒指还给我!”
我嗯了一声,我那里能不晓得这个事理,不过我也不悔怨,如果当时不消那招,估计现在我还在剑阁当野人呢。
“方队长,帮手看看这个队长的伤。”
我接起电话,对方是个女的,在电话里甜甜的说。
张顺冷着脸敲了敲桌子,这个年青的男人不说话,仍然在不断的挣扎着,从他的腰上,我看到了一个铜铃,不过仿佛在被绑返来的路上摔坏了,铜铃缺了一块,我细心的看着铜铃,这脑筋轰的就炸了,这他娘的,这铜铃如何和我从净水储物戒指里获得阿谁铜铃一模一样啊!
莫雨给金刚和方队长开了点补血安神的药,又笑眯眯的给我把了评脉,我晓得她这是替我察看内伤的环境,不过现在这里人多,不太便利讲。
谁晓得金方才想走,就看到地上这家伙满嘴鲜血跟疯了一样在前面喊。
电话里这个声音,把我惊的目瞪口呆,差点把电话都扔了,我颤抖的扭过甚去看这地上的男人!(未完待续。)
因为要抬着伤员,加上入夜路不好走,一向到半夜三点多,我们才远远的看到了帐篷里的灯火。
不到非常钟,一辆山地摩托车就开过来了,上面坐着四小我,也不晓得他们如何开的。
“是你?”
天快亮的时候,搜山的第一批人已经返来了,不过并没有带来任何动静。一向到中午用饭的时候,最后一批搜山的人,终究带着好动静返来了。
这男人跟个大粽子一样在地上扑腾了几次,成果都以失利告终。我看了看他的模样,此人很年青,应当在二十岁摆布,白白净净的很文气,还带着一副远视眼镜,看破戴应当也挺有钱的,一身名牌,胳膊上戴的腕表把金刚眼睛都看直了,我晓得,这货敌腕表很有研讨,当初他就是靠扒了万春的腕表发财的。
方队长估计是真的被刺激到了,这一次的经历让他长生难忘,他但是亲手杀了很多老弱妇孺,固然这些人都是僵尸,不过这想起来的确也不好受,说实在的,如果能够,谁情愿去杀这些老百姓呢。
就在这时,我挎包里俄然响起了一阵手机的音乐声,这铃声并不是我手机的,我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包里还装着被金刚捡来的苹果手机呢,取出来一看,上面写的是老婆,我看了看张顺,低声说了手机的事,张顺只说了一个字。
他们几近是四小我扛着一个浑身缠满绳索的男人返来的,到了帐篷里,带头的一个小队长给张顺敬了个礼说。
我的目光透过绑他的绳索又打量了起来,成果目光转了一圈以后,发明他手上戴着一枚戒指,这戒指能够说很丑,并且戴在中指上,这也不算太奇特,奇特的是,挨着他中指的知名指上,还戴着一个白金戒指,这白金戒指外型很美,上面有个很小的天鹅,天鹅的眼睛闪闪发光,仿佛是镶了钻了,仿佛是一枚婚戒!
说着,金刚递给了我一个电话,这是最新款的苹果手机,不过因为有屏幕锁,我底子打不开,我把手机揣进兜里,有了手机就好办了,这要查到这小我可就轻易多了,说着,我和金刚方队长三小我,轮换着抬着受伤的队长朝我们宿营的处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