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餐,沈树人宅在书房里,又开端揣摩昨晚的事儿。
郑鸿逵为了让我共同,也不得不透露他们的打算秘闻。说是郑家明面上会回函国子监、承诺让郑森去南京的,让我不必担忧偶合。
目前是早上一更,签约上推后就是迟早各一更。
他需求设想一个看似犯法、实际不犯法、但确保能闹到南京刑部的案子。到时候,南京刑部就会把他提走,劈面询问复核。
沈树人窝在书房里揣着《大明律》憋坏水,眼看到了午膳时候,都没有安息的意义。
沈树人不置可否。
其次,犯法这类事情,真要落下案底,还如何入国子监啊。薛蟠那是打动没过脑筋,本身是谋定而后动,当然要做得更好。
沈树人也趁便汇报了本身的思路。
明朝的南直隶地区,没有设置布政使、按察使等三使,相干事情,直接就归口到南京六部的对应衙门管。
但是,碰到疑问案件,处所上审判了以后、感觉有代表意义的,实际上仍然应当上报。省级的提刑按察使乃至中心的刑部复核以后,如果以为有推行代价,就会下发其他处所“学习榜样案例”,完美对法律条则的了解。
只要能做到,在抠字眼套条则时,看起来像是犯法。但如果‘春秋决狱,取其本意’来看,又不是犯法,不就能向上申述了?对了,得先确认一下是不是去南京申述。”
但大灾之年,一点吃食还要倭国入口,过分了。
这效力明显比那些大水漫灌的读书人,要高出不知多少倍。
肯定了轨制以后,下一个题目就是肯定履行轨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