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挑选中,他有对有错。恰是是以,才使他背负着平生的痛苦和任务。才使他变成了阿谁“阴沉又毒舌,偏疼而惹人生厌的老蝙蝠斯内普”。
“决定好了。”约翰下定决计,“我的身材固然有魔力,但是也不担忧伏地魔去偷。他杀我的时候可也没动,就喝了几口血。”
约翰沉吟。
斯内普看着他的傻模样,神情暖和了很多。
他在莉莉与力量之间挑选,在伏地魔与邓倒霉多之间挑选,在爱与不爱之间挑选,也在生与死之间挑选。
他曾说过:“对了,我还得说一句,你接管这件事的态度比你那位前任强多了。他觉得我是他的政敌派来的一个骗子,要把我扔出窗外呢。”
这对着约翰本人会商他的葬礼,如何都感觉荒诞。
完成葬礼后,约翰像是终究完成了一件大事。整小我松弛了下来,都不晓得该做甚么了。
――天晓得当约翰抱着本身尸身下楼的那一刻,对乔治形成了多大的内心暴击伤害。那画面的对比结果太刻骨了。
哦不对。
而他的前任是撒切尔夫人。
罗琳写的很好,他自认本身没功力超出。但是一些纤细处所的或缺,他还是能够补足的。
但是遵循年代来算,“混血王子”产生的这一年是1996年,现在的英国辅弼是约翰・梅杰。
已经饥肠辘辘的四小我顿时一阵狼吞虎咽。
“就葬在我父母身边吧。找个隐蔽的时候,直接下葬。”约翰最后如许决定。
斯内普这几天会尽量搜索伏地魔的踪迹。而他则不能光亮正大的外出了。
……还是待在家里诚恳写“哈利波特与灭亡圣器”的稿子吧。
以是福吉应当称呼“她”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