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看了络腮胡男人一眼,只游移了半晌,便随后点了点头。
夏洛克非常清楚威廉的为人,威廉不介怀豆割好处,因为他不是个妄图享用的人,他的眼里只要权力。
托马森的气力不高不低,但他在东海流落多年,也经历过很多战役,见地很多,不管是查案经历,还是目光和判定力,都要比只要一个贵族头衔,除此以外便别无好处的丹尼斯强上太多。
在一国王城做办理治安,并不是甚么好差事,特别是鉴于轨制的粗陋,不管是都会内产生的大事小事,只要触及治安,丹尼斯几近都要管,上到凶杀案,下到某大臣家丢了一只猫,全都都会找到他头上。
如果说只是如许,或许勤奋一些,当真一些,做这份事情或许还没那么难,但在这个王公贵族各处走的都会里,所谓法律,所谓次序,履行起来可没那么轻易。
他的世袭爵士就是在一场“打赌”中输掉,成果被人摘掉了世袭的名号。
“作案的是甚么人?”丹尼斯问道,“此次死的人不简朴,想不插手恐怕没那么轻易。”
体型远高于凡人的巨汉,身首异处,并且小腿也被人砍了下来,小腹更被人剖开,死状惨痛。
丹尼斯不是安德烈,他并没甚么嫉贤妒能的设法,反而非常信赖托马森,而托马森一样对这个帮忙他获得安稳糊口,平时也从不摆贵族架子的男人投桃报李,一向极力帮手丹尼斯的事情。
威廉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抬起手里的酒杯,内里虎魄色的酒液在他的摇摆下,缓缓扭转着,他指了指酒杯,持续说道:
他抿了口酒:“何况我拉拢那些王族贵族又有甚么用?一群酒囊饭袋,他们能帮我撕碎我的仇敌吗?”
在这座都会当治安官,案情老是错综庞大的,你永久不会晓得案件前面都有些甚么,会连累出谁来,一个看似浅显的盗窃案,查着查着,偶然乃至会引出一起贵族之间的恩仇胶葛。
另一具尸身,比拟其他尸身穿着较为粗陋便宜,一道可骇的创伤自他肩膀伸展到腰侧,几近将他的上身劈成两半,而说实在的,丹尼斯感觉还不如直接劈成两半为好,如许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反而更加渗人。
这个络腮胡男人名叫托马森,只比丹尼斯大五岁,看上却像是丹尼斯上一辈人一样。
很多人都说,三十岁,是一个男人逐步开端获得进步的春秋,但丹尼斯却开端逐步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