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狼肉,没有狼肉本身的腥味,火红色的肉浸润在通红的肉汁里。上面撒了些蒜末葱花,不但闻着好闻,看着也很养眼。当然这是容白和两个孩子的食品。衡清的面前,还是是一碗粥,鱼片粥。
容白自小学习的是硬笔誊写,长大一些,便打仗到了电脑的键盘誊写,说白了,在容白阿谁年代,纸张笔都属于即将淘汰了的存在。写字对于容白来讲,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更别说,用那种植物的毛发做的软的跟面条一样的笔。
“狼尾仿佛能够做的,不过我并不会做。”衡清想了想回道。
两个女人剽悍归剽悍,养狼,可不是普通人能接管的。
“也行。”容白乐得如此。
狼肉但是极少见的食品,以是别说两个穷孩子了,就是衡清也没见过谁把狼肉弄来吃。但是,容白却一点也不担忧。要问吃凶兽谁最强,那必定是季世疆场上的人类了,饿极了的人类,别说凶兽了,人都吃。
两个男人又是一抖。
“你们这又是去做甚么了?”衡清问道。只是此次衡清的语气,没带上多少震惊。连容白想要养狼他都能接管了,另有甚么是不能接管的。
在这里,他们的日子过得像在天国普通。不会饿肚子,顿顿有肉吃。
在两个男人板滞的目光下,容白带着狼肉进了厨房。刚将狼肉放在菜板上,一转头便看到本身身后,站着的小女人。
衡清一脸懵逼,容白这是筹算本身脱手做羊毫?但是,她会做么?并且,狼毫底子不是狼的毛做的,人家那是用黄鼠狼的毛制成的。不过册本上记录过,狼的尾巴倒是能够用来做羊毫。
只是,家里只要两根羊毫,一根衡清抄书,一根用以备用。现在一下多了三个要学习的人,那里够用。容白揉着眉头想了想才开口问道:“我听你说你那支笔是狼毫笔,明天的狼皮我都返来了,能不能再做几支?”
衡清摇点头,容白不想学习写字他很清楚。不然,以容白的影象才气,她早就学会如何写字了。学习写字所需求的对力量的节制,容白比他衡清不晓得要强多少。
“我筹算教他读书识字。”衡清回道。
“行,只要你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