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韵…你…”我一把拉住何韵,随即又触电般的放开了,毕竟我和何韵并不熟谙,直接拉住她的手仿佛有些别捏,“额…跟我归去吧,你爷爷很难过……”
“韵韵呢?韵韵呢?”何叔显得焦心万分。
“噢,当然,”我一下想起了他带来的阿谁小箱子,内里装了些侦察用的东西,当然,这个相机和他手上的乳胶手套便是此中之一,“不过,墨客(因为他长得有些清秀,以是我给他起的外号叫墨客),何叔呢?”
“呵呵,这很简朴,”他谨慎地将手套和相机放进本身的东西箱里,然后拿出一个条记本开端飞速地记录着一些东西,“起首,何叔说过李菲尔约40岁摆布……”
“唔…刚开端我出于猎奇查抄过一次,不过我没拍照,当然,案发后就更没时候了,不过我打赌出去的只要我和何韵的足迹――当然现在又多了你和何叔的――以及一串出去的足迹。”我深思道。
不得不说,运气中老是充满着各种不幸与偶合,这句话固然我很早就传闻过了,不过好久今后我才明白此中深切的含义。当然,当时的我,便遇见了一个天大的偶合――我成了第一目睹者。
第二次看到那具死不瞑目标尸身,我不由还是有些冷意,不过我看到韩芯殇已经带上了一副乳胶手套,正在单独勘察现场,一旁的证物袋里放着那柄骨质小刀。
我立马朝传来声音的处所冲了畴昔,不过这也很破钞了我一些时候,因为何韵只尖叫了一声便再无反应了,我只得焦心万分地仰仗脑海中仅存的印象直奔而去。
我又转头看了一眼那具狰狞的尸身,顿时感觉头皮发麻,因而立即拉上门,快步跟了上去。
“恩?那你凭甚么这么确信?”我微微有些迷惑不解。
“何韵,等等我,我……”我快步追了上去,也留下了一串足迹,这时我俄然重视到,地上只要三串足迹,一串是出去的足迹(不晓得这屋子的仆人是不是出去了),另有两串当然就是我和何韵的了。
他停下笔,浅笑着望着我,我则点了点头,表示我晓得:“但是这并不能申明……”
我也没有多想甚么,赶紧赶来了地下室。
“哼!贰内心另有我这个孙女儿吗?要归去你本身归去,我可不熟谙你!”何韵显得有些刁蛮,浑然不顾身上的泥斑,直接冲向了那栋小洋楼,留下了一串娇小的足迹。
当我好不轻易追上何韵的时候(不得不说,山野里奔驰是件很费事的事情,特别是我这类初来乍到者),我们的面前已经呈现了一栋孤零零的小洋楼(一起上我没有瞥见其他任何人家)。说实话,我当时的的确确地动惊了,因为这栋小洋楼竟然和何叔家的表面一模一样!当然,内里的青石板院坝比何叔家的略藐小一些(我始终感觉小洋楼内里没有小花圃是件极其别捏的事情),不过不细心看也是看不出来的。
“那好,你现在再去将这栋屋子背后的足迹全数拍下来,重视每种足迹都要拍张特写,然后你就出去,我在地下室等你,”韩芯殇把相机递给我,随后拉着何叔向屋里走去,“走吧,何叔,我们出来看看你的宝贝孙女儿。”
终究,约两三分钟后,我找到了何韵――在一间极其埋没的地下室里,已经昏倒在地。这间地下室里的统统都显得井然有序,我刚出来,一股凉意便向我囊括而来,箱子和梯子等都被分门别类地放好了,但是这得除开一点――在昏黄的灯光下,一个约40出头的中年人正坐在一张椅子上,以一张集惊骇,气愤与悲惨与一体的可骇的脸死死地盯着我!是的,很明显他已经死了,因为他的胸口插着一柄骨质小刀,宽松的紫色睡袍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氛围里满盈着一股血液的冰冷腥味,看来他是在极其惊骇的状况下不甘地死去的。不过究竟是甚么使得他如许一名魁伟的大个子也惊骇得没法转动,乃至于四周连抵挡的陈迹都没有,我当时也来不及多想,我只记得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感受一股凉意从心底伸展开来。但是我又随即深呼吸一口气稳了稳神,当即抱起何韵和她的手提包冲出了这间阴冷的地下室,将她放到了客堂的沙发上,见她只是昏畴昔,并无大恙以后,我又鼓足勇气返回了那间地下室,试图确认死者的身份,同时报警了,并且,拨打了韩芯殇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