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能在关头时候做出精确的决定,总能躲避能够致死的伤害,总能躲开来本身后的致命进犯――仿佛神选之子普通,他永久行驰在精确的门路上。”
固然都是过命的友情,但大师才熟谙几天?
固然只在少数人间传播,也向来没有获得过公开的证明,但那些第一流的团队中,存在着有着特别才气的觉醒之人倒是究竟。
“如何能够?”
“换而言之,是他太强了。”
再一次的停顿。
“嗯,”安格斯应了一声,而后说道,“我不能肯定他到底觉醒了甚么才气,但该当是某种前知性子的才气――他的直觉非常灵敏,灵敏的仿佛能够预知到将来,几次都像背后长了眼睛普通,在伤害到来前便已做出了躲避的行动,作为以身作则奋战在第一线的攻坚组的一员,在一天高强度的战役后,他所受的伤反而是除开后勤组外最轻的几小我之一。”
泰特斯并不蠢,相反,在幼年便混迹于商旅之间的他很聪明,比绝大多数懵懵懂懂从训导院中毕业的同期生要聪明的多,也故意计的多。
这个数字令人震悚,但泰特斯却早有所料。
早在明天,在犹大组建的兵团雏形当中,他就打入了一枚钉子。
而在另一边,另一顶帐篷当中,以“犹大”这个假身份在教团中活动的荣光者,也迎来了那么一名不请自来的客人。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遴派他混入犹大的团队,刺探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