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下坑底的奥兰没有上演被残血反杀的戏码,他取出靴子一侧的猎人匕首立马开端了一场“厨子解熊”的盛宴。他可没有力量把这家伙弄上去,另有在坑底血腥味散得也要慢些。
熊掌本身留着,一部分熊肉和熊脂能带走,熊胆是个好东西,能卖给炼金术师。熊皮仿佛已经成了口袋里的金币,奥兰忍不住弯起了嘴角。
5分钟,奥兰终究筹算下去措置熊的尸身了。它头顶上镶着的箭已然断裂,箭头却越陷越深。奥兰必须回收箭头,如许的精钢箭头他可华侈不起。
“哎,小奥兰翅膀也越来越硬了,想当年还会跳着脚回击我,年老孤傲的老猎人此后……”
又或者在猛兽眼里,人类也一样属于没脑筋吗?不解除一部分人是信奉与畏敬这些“神树”的。能够这就是人类没有成为“树居植物”的原因吧。
“不幸的兔子,还是罕见的大脚金毛。奥兰你的箭贯穿了它的全部脑袋,这身外相如果剥得完美,正巧能够给你做一顶小巧的金色兔毛帽……嗯,就连贵族蜜斯都喜好那种,哈哈哈。”
这是一头成年奥兰公熊,体严峻约1500磅吧,在同类中还算合格。看坑壁的爪痕,这头大牲口还差点爬了出来,不过统统尽奥兰的计算中。
别问为甚么奥兰会晓得奥兰熊喜好这个,也别问奥兰、奥兰山和奥兰熊为甚么都叫“奥兰”。
1分钟,坑底的白熊竟然还剩下微小的呼吸。这让奥兰油生佩服……佩服熊的固执。
奥兰是被他设置的圈套警报惊醒的,看模样是一只大师伙,但如果只是一只走失的成年角鹿的话……那就认命吧。这些猎奇心颇重的鹿还真是讨厌,毕竟不如何值钱。
白净的脸颊上不谨慎溅了几滴和他眸子一样的猩红,映着将近拂晓的月光格外邪魅。
这么近的间隔,只要5码摆布的高差,再射不中的话估计老猎人都要气得从坟场里跑出来经验他了。
实在即便是如许,也不敷以庇佑猎人和旅人。更关头的是,这些巨木仿佛对大多数猛兽有着天然威慑才气。除却那些“没脑筋”的蛇虫鼠蚁外都不会等闲靠近这里。
剩下的骸骨内脏就留作野兽的过盘费吧,这是猎人的传统――不吃干抹净。
扶了扶挎在胸前已经上好弦的弓,背部鞘中的短剑也可随时抽出,腰后的箭筒插得满满铛铛。
第二个题目,因为奥兰是在奥兰山中被老猎人捡到的,以是就这么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