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非常钟畴昔了,不管是这玻璃缸的外侧还是我勘察的内侧,愣是没有发明任何指纹,但我却在用蓝光手电筒扫射的时候,发明在这个玻璃缸的左边角内,有几粒灰色粉末状物体。
沈弘文奉告我,当时他们在接到告诉以后,顿时就来到了第一案发明场,尸身是被床铺压着的,只暴露了一只手掌,当警方将床板翻过来以后才发明这是一具被拼集过的尸身,当时尸身的身上尽是血液,但都已经被风干,皮肉却已经处于比较败坏的状况,看上去已颠末端尸僵期了。
我坐在书桌前,从条记本里抽出一张纸,持续盘着我现在所把握的线索。
此时,我的脑筋都将近炸开了锅,一条一条线索在我脑海里不竭的回旋,我捂着脑袋不断的想,可我越想,这线索就越庞大。
另有,保洁阿姨说过,她每个礼拜都会来这里打扫一次,二楼是寝室,就算为了妄图便当,偶尔遗漏不会有人去住的客房,但这里但是大厅,那么大的鱼缸,申明仆人很爱养水生物,以是保洁阿姨应当会侧重打扫这面鱼缸才对,中间的氧气泵还插着电源,如果我是这屋子的仆人,鱼缸内里已经没有水生物了,我干吗还插着氧气泵?就算我再有钱,在情愿费钱,也要为我这屋子的安然着想不是?
不,这个玻璃缸并没有我们设想的那么简朴,玻璃缸是干的,可中间的那一条裂缝,如何会这么潮湿?普通环境下,我们养殖水生物,都不会让水没过鱼缸的三分之二,以是就算是鱼缸的四周,都不成能会显的那么潮湿,更何况我方才检察了一下这条裂缝内里的环境,裂缝上方三厘米几近都被侵湿,并且墙面上另有溅射状水渍,这应当是报酬的。
能够旁人感觉,这件案子跟我没有半毛钱干系,为甚么我要那么冒死,或许这也是我当年想着要报考警校的启事吧,我做差人并不是为了我父亲是差人,也不是为了吃国度的饭,有人说,把爱都雅成事情,如许就能做着本身感兴趣的事同时还能靠着这件事情赡养本身,我就是这么一小我,没有一个弘远的抱负,只想做好本身碰到的每一件事情。
不对,我想起来了,早上我来到这家小店的时候,这个房间的窗门是翻开的,可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这房间的窗户是封闭的,也就是说,我在去小店之前到保洁阿姨发明尸身之前的一段时候,凶手应当就在这个房间内里。
如许就对了,在这类酷热的气候内里,别说一个礼拜,就算是三天,尸身都能腐蚀成令人吃不下饭的程度,但我记得我进别墅的时候只是闻到了一股子不是很舒畅的味道,闷闷的,有些腥臭,却又不是很臭,我想这个味道,应当就是尸身方才开端腐臭的味道。
沈弘文见我有些难受,就直接将我带回了宾馆,而后他才和那名男法医带着我们在别墅内发明的灰色粉末和裂缝内里的水渍取样回了刑侦大队。
差人来过以后,这里的统统都不能做为证据录入,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为甚么会让我再次来到这别墅的启事。
我端倪微皱,敏捷将我放在一旁的本子翻开,然后在上面画了一扇紧紧封闭着的窗。
玻璃最易染上指纹,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能借助这蓝光手电筒内的分歧波段,拓取在这玻璃钢内的统统指纹。
“实在当时我跟着孟队出来的时候总感觉那里不对,可却又说不出个不对的点。”电话那头,沈文弘迷惑的说道。
走出鱼缸,我直接就取出了条记本将我列举出来的这几个题目写在了我的条记本之上,随后就带着他们两个上了楼,来到了当时的第一案发明场,也就是二楼右转的最后一间客房以内。